石岩汽车站主体办公大楼物业公开招租(第二次)(延期)

发布日期:2022-02-14

项目编号

GKZZ210470289

项目名称

石岩汽车站主体办公大楼物业公开招租(第二次)

招租人

深圳市宝路华石岩汽车站有限公司

公告

时间

起始日期

2022年2月14日

截止日期

2022年2月25日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西路126号

物业名称:

石岩汽车站主体办公大楼

出租资产面积(㎡)

8895.27

招租底价(元/㎡/月)

主体办公大楼50.5元/㎡/月

租金的递增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租金单价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3%

物业管理费

1元/㎡/月

空调费

承租人自行负责

其他费用

1、水电费、电话网络费、办公室内清洁费、卫生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装修或加装消防或其他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2、大楼消防、电气、电梯等设备等日常维保费及年检费由承租方承担。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每月10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出租期限

5年(含装修期)

免租期

2个月(不含仍租赁的大楼1~2层部分物业,租赁面积约3343.77㎡,该部分物业租赁合同2022年4月1日到期。)

经营业态限定

商业(除餐饮业、酒店业外)、办公研发、物流园区

出租资产用途

商业

物业产权状况

自有物业,有土地产权,未办理房产证。

出租资产现状

部分在租,部分自用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简装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允许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租赁保证金

物业保证金为首年2个月租金;水电保证金为首年1个月租金。(按本次招租总面积及最终成交单价计算)

履约条件

详见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其他

1、关于物业起租期计算,因大楼1~2层部分物业仍有租户(原租赁合同2022年4月1日到期,租赁面积约3343.77㎡),起租期初步按2022年4月15日开始计算,租期终止日期与其它物业一致,无免租期;其它物业招租完成后按物业实际移交日期计算,免租期2个月。

2、大楼1~2层部分仍有租户的物业如因原承租户原因未能如期完成清场,招租人将启动诉讼程序进行清场。清场后将此部分物业移交给承租人,并按物业实际移交日期开始计算该部分租金。竞价人应当充分评估项目风险,一旦中选,不得以物业未完全移交理由向出租方要求减免租金或其他任何补偿或赔偿。

竞价人资格

要求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竞价人须分别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共3年的纳税证明材料,且2019年纳税金额不少于300万元,2020年度不少于100万元,2021年度不少于200万元(因疫情原因,2020年度及2021年度纳税金额酌情减少)。

3、竞价人承诺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相关承诺函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4、竞价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提供相关承诺函)

5、竞价人承诺不得在租赁物业内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不得生产、经营或储存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不得用于粉尘涉爆作业车间;不得从事“黄赌毒”、制假、传销、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噪音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消防、治安、环境卫生等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提供相关承诺函)

6、竞价人报名时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规划运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公司简介、租赁定位、各楼层业态规划、规划运营(须明确承租物业具体经营内容,不得有转租分租情形)等内容。竞价人对拟规划的运营项目须有正在实际运营的业绩经验(提供包含但不限于目前实际正在运营项目情况介绍、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本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规划运营方案中经营各类型事项必须符合竞价人经营许可要求,招租人将对规划运营方案进行实质性审查,招租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招租需求的竞价人参加本项目的竞租。

7、竞价人须承诺一旦中选,如后续经营过程中出现转让、转租或分租行为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8、如招租人发现竞价人存在以上情况则有权取消其竞价或中选的权利。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2、分别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纳税证明材料,且各年纳税金额须符合要求。

3、提供资格条件中第3/4/5/7相关内容的承诺函。

4、提供符合要求的规划运营方案。(格式自拟)

5、提供正在实际运营的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目前实际正在运营项目情况介绍、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招租方式

电子竞价

竞价人

报名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前

报名方式

网上注册:

竞价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www.sztc.com/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竞价人完成注册信息后提交审核,需客服后台工作人员审核,联系电话:400-616-6620。

网上报名:

1、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国招国资招租平台”;

2、点击“我要报名”,选择相应项目;

3、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4、或登录http://new.sztc.com,在线进行报名并提交材料。

5、如有疑问,请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袁敏、祝希宁、江伟琦   0755-83500937(18926527132)或15945957301或 0755-83710326(15827408643)

5、等待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的审核回复;

线下报名:

请竞价人前往交易机构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2区9栋B4座6楼619。

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费用

(售后不退)

人民币200元/份

资格审查

须知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前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递交网址: http://www.sztc.com

详见《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流程》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竞价人需提交的

资格审查材料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第五章及《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流程》

竞价文件有效期

90

竞价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金额(人民币 元)

人民币90万元

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竞价开始地点

详见《竞价邀请书》

参与竞价的条件

1、  购买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2、  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竞价增幅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公开竞价

经公开招租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竞价。如公开竞价后,租金价格为原招租底价的,由招租人决定,可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直接出租

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招租人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由上级直管企业业务分管部门以及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参与协议谈判,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采用直接出租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2、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交易机构

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2区9栋B4座6楼619

联系人

袁敏、祝希宁、江伟琦

联系方式

0755-83500937(18926527132)或15945957301或 0755-83710326(15827408643)

邮箱地址

807436597@qq.com或285041593@qq.com

收款单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

11002982389701

提醒

请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招租文件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网址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http://www.sztc.com/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https://www.szygcg.cn/zzpt-web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http://www.baoan.gov.cn/jyzx/index.html

微信公众号

深国招国资招租平台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及按照《深宝国资【2020】99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