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芙蓉工业区代管物业第25栋宿舍楼一楼A102-A106、二楼A201-A211公开招租
发布日期:2022-06-16项目编号 | GKZZ220470029 |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芙蓉工业区代管物业第25栋宿舍楼一楼A102-A106、二楼A201-A211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深圳市宝安沙井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公告 时间 | 起始日期 | 2022年6月17日 |
截止日期 | 2022年6月30日 | |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芙蓉工业区芙蓉三路 |
物业产权状况 | 无产权证明,但有申报历史遗留回执,为代管物业 | |
出租资产面积 | 768㎡(一楼A102-A106面积为240㎡,二楼A201-A211面积为528㎡) | |
招租底价 | 一楼A102-A106:人民币36元/㎡/月 二楼A201-A211:人民币23.4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订后,物业租金单价在上年度的租金单价基础上递增5%。 | |
物业管理费 | 无 | |
空调费 | 无 | |
其他费用 | 第25栋宿舍楼一楼每月支付卫生费750元,二楼每月支付卫生费550元。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 | |
出租期限 | 5年(含装修期) | |
免租期 | 1个月 | |
经营业态限定 | 办公 | |
出租资产用途 | 办公 | |
出租资产现状 | 在租,租赁期至2022年3月31日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 | |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 是,拟通过综合整治的改造方式,拓展增加产业空间面积,改善片区环境。 |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须先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租赁保证金 | 4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以租赁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月租金标准计收) | |
履约条件 | 详见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 |
其他 | 1、承租人不得在租赁物业内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不得生产或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不得从事“黄赌毒”、制假、传销、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噪音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消防、治安、环境卫生等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有信誉、遵纪守法的企业。 2、承租人须在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租金; 3、退租时应将租赁物业按原状修复好; 4、承租的物业必须是自主使用,杜绝分租或转租; 5、无条件配合园区升级改造或城市更新工作; 6、本物业拟引进重大企业项目落户,存在项目推进的进度提前终止合同,收回物业,承租人应无条件搬迁,所产生的损失出租方不再作出赔偿; 7.承租方已全面知晓物业现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能否用于办理自身所需的各项证照,并根据实际使用方式决定是否参与竞价,不得以物业现状、未取得产权证明、无法办理有关业务等为由提前终止合同或者要求招租人赔偿。 | |
竞价人资格 要求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万或以上(如非人民币按发布公告之日的汇率进行换算); 2、本物业不接受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及物业管理公司报名。竞价人的营业范围不得包含“房地产”或“物业管理”或“投资公司”等字样的类似内容描述; 3、竞价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竞价人须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竞价人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有以上情形经查实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5、竞价人须承诺不得从事: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②污染、噪音等不符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③消防、环境卫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业;④三无、高危、粉尘、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制衣、电池、电镀等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行业;⑤必须是企业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杜绝分租或转租。 6、竞价人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竞价人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7、竞价人须承诺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7、竞价人须承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在6个月内不得进行股权变更或经营范围变更,如违反上述情况,招租人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8、竞价人须承诺无条件配合园区升级改造或城市更新工作,如本物业因引进重大企业项目落户,存在项目推进的进度提前终止合同,收回物业,竞价人须无条件搬迁,所产生的损失招租人不再作出赔偿; 9、为降低产业性用房的租赁风险,竞价人须为实体经营主体,招租方可对参与本项目的竞价人进行实地考察,具体审核结果以招租人考察意见为准。 |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查询信息打印件(参考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①行政处罚信息、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9条的承诺; 5、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9条要求的实体经营场地证明材料,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物业须提供租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地址、租赁期、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 否 |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
招租方式 | 电子竞价 | |
竞价人 报名须知 | 报名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 |
报名方式 | 一、网上注册: 竞价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new.sztc.com/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竞价人完成注册信息后提交审核,需客服后台工作人员审核,联系电话:400-616-6620。 | |
二、项目报名: 1、网上报名 1)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国招国资招租平台”→点击菜单栏“我要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2)缴纳报名费用(公对公转账),并在报名登记表中上传转账凭证; 3)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2、现场报名 1)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前往现场,并联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 2)填写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费用; 3)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 ||
报名所需资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报名费用 (售后不退) | 人民币200元/份 | |
资格审查 须知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北京时间)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网址: http://new.sztc.com 详见《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流程》 |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 |
竞价人需提交的 资格审查材料 |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第五章及《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流程》 | |
竞价有效期 | 90天 | |
竞价保证金 | 缴纳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金额(人民币 元) | 人民币4万元 | |
竞价须知 | 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参与竞价的条件 | 1、 购买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2、 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报价增幅同步递增。 | |
交易机构 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2区9栋B4座6楼619 | |
联系人 | 陈枫阳、舒龙 | |
联系方式 | 0755-22964237或22913601、18520448834 | |
邮箱 | wangyicfy@163.com | |
收款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 |
开户账号 | 11002982389701 | |
提醒 | 请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招租文件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 |
网址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http://new.sztc.com/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https://www.szygcg.cn/zzpt-web | |
微信公众号 | 深国招国资招租平台 | |
监督电话 | 0755-29649296 | |
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及按照《深宝国资委【2020】99号》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