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宝城12区C栋3、4楼物业公开招租(重新招租)
发布日期:2022-06-22项目编号 | GKZZ220470139 |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宝城12区C栋3、4楼物业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
公告 时间 | 起始日期 | 2022年6月22日 |
截止日期 | 2022年7月5日 | |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12区C栋3、4楼 |
物业名称 | 宝城12区C栋3、4楼物业 | |
出租资产面积(㎡) | 748㎡,其中3楼面积330㎡,4楼面积418㎡,每层物业配套提供1个停车位。 | |
招租底价 (元/㎡/月) | 52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租金单价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 3% | |
物业管理费 | 1元/㎡ | |
空调费 | 无 | |
其他费用 | 1、电费每度按1.1元收取,水费每方按6.5元收取,工作人员每月按时抄表结算,水电费只能开出收据; 2、电话网络费,办公室内清洁费、卫生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户需装修或加装消防或其他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户自理。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每月10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 |
出租期限 | 3年(含免租期) | |
免租期 | 1个月 | |
经营业态限定 | 办公 | |
出租资产用途 | 办公 | |
物业产权状况 | 自有物业,有房屋产权。 | |
出租资产现状 | 在租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 |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承租人入场后需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过招租方、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并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及处理装修中出现的问题,装修工程完工后,承租人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招租方及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承租人装修进行监督,如发现承租人实际装修与装修方案不符的,招租方有权采取停水断电等措施予以制止,承租人必须按照招租方要求在招租方指定期限内纠正。 | |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范围 | 租赁期间,如租赁物业启动实施城市更新,或遇国家征收土地等情形,承租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的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搬离租赁物业,如承租方以各种理由不按规定期限搬离租赁物业,视作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租赁保证金 | 物业保证金首年2个月租金,按本次招租总面积及最终成交单价计算。 | |
水电保证金 | 首年1个月租金金额,按本次招租总面积及最终成交单价计算。 | |
履约条件 | 详见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 |
其他 | 1、 原物业仍有租户的物业如因原承租户原因未能如期完成清场,招租人将启动诉讼程序进行清场。清场后将此部分物业移交给承租人,并按物业实际移交日期开始计算该部分租金。竞价人应当充分评估项目风险,一旦中选,不得以物业未完全移交理由向出租方要求减免租金或其他任何补偿或赔偿。 2、 如房屋经检测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招租方进行房屋安全整改(包括场地清场等工作)。 | |
竞价人资格 要求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1. 竞价人须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竞价人须承诺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如招租人发现竞价人存在以上情况则有权取消其竞价或中选的权利。 3.竞价人须承诺不得在租赁物业内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不得生产、经营或储存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不得用于粉尘涉爆作业车间;不得从事“黄赌毒”、制假、传销、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噪音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消防、治安、环境卫生等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如招租人发现竞价人存在以上情况则有权取消其竞价或中选的权利。 4、竞价人须承诺承租后不转租不分租,经营各类型事项必须符合竞价人经营许可要求。 |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2、 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报告打印件须体现①行政处罚信息、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 3、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4条的承诺。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 否 |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
招租方式 | 电子竞价 | |
竞价人 报名须知 | 报名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 |
报名方式 | 网上注册: 竞价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new.sztc.com/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竞价人完成注册信息后提交审核,需客服后台工作人员审核,联系电话:400-616-6620。 | |
网上报名: 1、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国招国资招租平台”; 2、点击“我要报名”,选择相应项目; 3、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4、或登录http://new.sztc.com,在线进行报名并提交材料。 5、如有疑问,请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袁敏、江伟琦0755-83500937(15827408643)或0755-83500937(18926527132) 5、等待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的审核回复; 线下报名: 请竞价人前往交易机构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2区9栋B4座6楼619。 | ||
报名所需资料 |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报名费用 (售后不退) | 人民币200元/份 | |
账户信息 |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11002982389701 提示:该处银行账户仅为报名费及交易服务费收款账户。 | |
资格审查 须知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网址: http://new.sztc.com 详见《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流程》 |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 |
竞价人需提交的 资格审查材料 |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第五章及《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流程》 | |
竞价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竞价保证金 | 缴纳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金额(人民币 元) | 人民币80000元 | |
竞价须知 | 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参与竞价的条件 | 1、 购买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2、 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 |
公开竞价 | 经公开招租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竞价。如公开竞价后,租金价格为原招租底价的,由招租人决定,可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 |
直接出租 | 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原则上应延长1个公示期继续征集报名者。如延长公示期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仍只有1个时,由招租人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由上级直管企业业务分管部门以及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参与协议谈判,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采用直接出租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2、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 |
交易机构 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2区9栋B4座6楼619 | |
联系人 | 袁敏、江伟琦 | |
联系方式 | 0755-83500937(15827408643)或0755-83500937(18926527132) | |
邮箱地址 | 807436597@qq.com | |
收款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广州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
开户账号 | 812 0034 8888 001 0009 | |
联行号 | 3135 8401 1038 | |
提醒 | 请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招租文件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 |
网址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http://new.sztc.com/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https://www.szygcg.cn/zzpt-web | |
微信公众号 | 深国招国资招租平台 | |
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及按照《深宝国资【2020】99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