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1] 松白(公明)工业园B区A1栋厂房一楼01号及二楼整层、A栋宿舍一楼101至105号房物业公开招租 [2022-06-24] 松白(公明)工业园B区A1栋厂房一楼01号及二楼整层、A栋宿舍一楼101至105号房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2022-07-27] 关于终止松白(公明)工业园B区A1栋厂房一楼01号及二楼整层、A栋宿舍一楼101至105号房物业公开招租项目的公告

松白(公明)工业园B区A1栋厂房一楼01号及二楼整层、A栋宿舍一楼101至105号房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24

项目编号

GKZZ220470146

项目名称

松白(公明)工业园B区A1栋厂房一楼01号及二楼整层、A栋宿舍一楼101至105号房物业公开招租

招租人

深圳市宝安松白公路有限公司

公告

时间

起始日期

2022年6月24日

截止日期

2022年7月7日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明环东路松白工业园B区

物业名称

松白(公明)工业园B区公明B区A1栋厂房一楼01号及二楼整层、A栋宿舍一楼101至105号房

出租资产面积(㎡)

招租面积:厂房面积1935.17㎡;宿舍面积201.46㎡。

招租底价

(元/㎡/月)

厂房28元/㎡/月、宿舍32元/㎡/月

租金的递增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年起,租金单价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3%

物业管理费

2.5元/㎡/月

空调费

其他费用

/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每月6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出租期限

5年(含装修期)

免租期

经营业态限定

B区A1栋厂房一楼01号及二楼整层为厂房用途,A栋宿舍一楼101至105号房为宿舍用途

出租资产用途

工业、宿舍

物业产权状况

有房产证(绿本)

出租资产现状

在租【合同到期时间:厂房于2022年7月31日止、其中A栋宿舍一楼整层(393.31㎡)合同到期时间于2022年10月31日止(该部分物业于合同到期后再移交给承租户,并按移交时间、承租面积开始计算租金)】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简装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允许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范围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租赁保证金

首年2个月租金金额

水电保证金

首年1个月租金金额

履约条件

详见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其他

1、  租赁期间,如租赁物业纳入城市更新规划范围,或遇国家征收土地等情形,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的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搬离租赁物业,如承租方以各种理由不按规定期限搬离租赁物业,视作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2、  禁止生产、经营或储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禁止用于粉尘涉爆作业车间。如对承租方使用物业用途做出要求,则承租方必须将物业用于约定的用途,不得做他用。承租方未按双方约定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的,合同自动解除,出租方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承租方承担违约及法律等相应的责任;

3、  原承租人如未参与本次公开招租或参与后未中选,按照原承租人与招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九条执行;

4、  A栋宿舍一楼(393.31㎡)合同到期时间于2022年10月31日止(其中101至105号房物业于合同到期后再移交给承租户,并按移交时间、承租面积开始计算租金)。

5、  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整;缴纳首年2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缴交首年1个月的租金为水电保证金;租金一月一付,每月6日前付清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人民币2.5元/㎡•月的标准,由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竞价人中标后,不得要求减退承租面积。

竞价人资格

要求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1、竞价人须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竞价人须承诺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如招租人发现竞价人存在以上情况则有权取消其竞价的权利。

3、竞价人须承诺,如中选,在本物业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自行经营使用,严禁将本物业分租转租。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报告打印件须体现①行政处罚信息、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

2、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

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3条的承诺。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招租方式

电子竞价

竞价人

报名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前

报名方式

网上注册:

竞价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new.sztc.com/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竞价人完成注册信息后提交审核,需客服后台工作人员审核,联系电话:400-616-6620。

网上报名:

1、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国招国资招租平台”;

2、点击“我要报名”,选择相应项目;

3、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4、或登录http://new.sztc.com,在线进行报名并提交材料。

5、如有疑问,请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袁敏、江伟琦0755-83500937(15827408643)或0755-83500937(18926527132)

5、等待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的审核回复;

线下报名:

请竞价人前往交易机构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2区9栋B4座6楼619。

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费用

(售后不退)

人民币200元/份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11002982389701

提示:该处银行账户仅为报名费及交易服务费收款账户。

资格审查

须知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前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递交网址: http://new.sztc.com

详见《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流程》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竞价人需提交的

资格审查材料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第五章及《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流程》

竞价文件有效期

90

竞价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金额(人民币 元)

人民币15万元

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竞价开始地点

详见《竞价邀请书》

参与竞价的条件

1、  购买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2、  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竞价增幅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公开竞价

经公开招租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竞价。如公开竞价后,租金价格为原招租底价的,由招租人决定,可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直接出租

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原则上应延长1个公示期继续征集报名者。如延长公示期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仍只有1个时,由招租人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由上级直管企业业务分管部门以及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参与协议谈判,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采用直接出租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2、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交易机构

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2区9栋B4座6楼619

联系人

袁敏、江伟琦

联系方式

0755-83500937(15827408643)或0755-83500937(18926527132)

邮箱地址

807436597@qq.com

收款单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州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开户账号

812 0034 8888 001   0009

联行号

3135 8401 1038

提醒

请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招租文件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网址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http://new.sztc.com/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https://www.szygcg.cn/zzpt-web

微信公众号

深国招国资招租平台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及按照《深宝国资【2020】99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