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业泊公馆17号楼集中商业负一层及部分一层物业公开招租(自行招租)
发布日期:2023-09-04项目编号 | GKZZ230510002 | ||||||||
项目名称 | 振业泊公馆17号楼集中商业负一层及部分一层物业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西安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物业名称 | 出租资产 面积(㎡) | 招租底价 元/㎡/月 | 出租物业经营业态限定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 条件 | 竞价人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 ||||
振业泊公馆17号楼集中商业负一层及部分一层物业 | 出租面积共计为2605.46㎡,其中负一层共计2344.86㎡,部分一层面积260.6㎡ | 负一层8元/㎡/月,一层38元/㎡/月 | 业态不限(需符合国家及社区相关规定和要求) | (1)①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企业,且未受到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竞价人为其他组织,且未受到行政处罚、无经营异常行为、无违法失信行为; (2)如竞价人为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含自然人),竞价人股东或投资人或法定代表人有关联的不同法人单位不能同时参加。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竞租。 | 一、竞价人为法人企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竞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竞价人提供未受到行政处罚、无经营异常证明并加盖公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http://www.gsxt.gov.cn/)。 3.竞价人提供股东或投资人或法定代表人有关联的法人单位未参加竞价;且股东或投资人或法定代表人等没有以个人名义参加竞价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二、竞价人为其他组织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竞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有)。 2.竞价人提供无行政处罚、无经营异常行为、无违法失信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竞价人提供股东或投资人或法定代表人有关联的法人单位未参加竞价;且股东或投资人或法定代表人等没有以个人名义参加竞价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
竞价保证金 | 人民币10万元 | ||||||||
公告时间 | 起始时间 | 2023年9月4日 | |||||||
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15日 | ||||||||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位于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广安路800号振业泊公馆 | |||||||
出租资产用途 | 商业 | ||||||||
出租资产现状 | 振业泊公馆17号楼集中商业负一层共计2344.86㎡,部分一层面积260.6㎡,均为毛坯状态,配备上下扶梯各一部,货梯一部。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现状交房,以实际踏勘为准。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分租 | 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转租或分租。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 否 |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是(不破坏结构性改造,相关手续自行办理。) | ||||||||
竞价文件有效期 | 90天(有效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变更招租条件后重新予以挂牌) | ||||||||
出租期限 | 租赁期限9年(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进行履约评价,评价良好及以上可直接续约3年,不再进场公开招租,租金支付及递增逻辑依照本合同顺延)。 | ||||||||
租金的递增幅度 | 第四年起每两年在上年的租金基础上上浮2%。 | ||||||||
其他相关费用 | 租方必须遵守执行《房屋租赁合同》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出租方以物业现状交房,物业漏水等涉及维修事宜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出租方要求承租方必须进行电线、电路、消防、扶梯、货梯等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所有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重新装修,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自行报批消防审批、取得验收合格等相关手续,并承担装修改造的所有费用及责任。承租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责任、维修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安全维稳责任等,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管理维护费用、维修费用、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水、电、气、暖等费用。 | ||||||||
水、电、气、暖、物业服务等费用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
其他要求及条件 |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并已完全知晓、同意并遵守竞标文件的全面要求,已完成对项目的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物业的现状、承租的条件,并评估了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本项目有不明、误解及质疑的权利,方可参与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可参与下一步竞标。 2、承租方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方需与物业管理单位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水、电等费用。 4、出租方以物业现状交房,承租方如需装修、拆改,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批后实施。承租方自行负责消防报建、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承担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及责任。 5、如承租方竞得该物业,签订租赁合同的期限从出租方完成清场,且所使用的电梯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后正式向承租方移交时算起。 6、不允许联合竞标;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不得改变其用途或转租、出让、抵押给他人使用。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半年一付,首次租金在签订合同三日内支付,每期租金在到期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 | ||||||||
招租方式 | 现场公开竞价 | ||||||||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 ||||||||
资格审查须知 | 竞价文件的购买 | 购买时间:2023年9月4日 到 2023年9月15日 | |||||||
购买金额:人民币500元/份/包(售后不退)。 | |||||||||
购买提供材料: 提供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 | |||||||||
现场购买: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业务一部 联系人:郭工 17791995229 电子邮箱371526325@qq.com |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 ||||||||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 2023年9月15日17:00前 | ||||||||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 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业务一部 | ||||||||
现场竞价须知 | 现场竞价条件 |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于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竞价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人民币10万元整 转账时务必备注项目编号GKZZ230510002,否则可能导致竞价无效。 | |||||||
缴纳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15日17:00前 | ||||||||
租赁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6倍 | |||||||
缴纳截止时间 | 合同签订后7天内 | ||||||||
交易机构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郭工 | ||||||||
联系方式 | 17791995229 | ||||||||
账户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劳动路支行 | ||||||||
开户账号 | 61001740015052522946 | ||||||||
注: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GKZZ230510002 | |||||||||
招租人信息 | 联系人 | 马工、朱工 | |||||||
联系电话 | 029-83590930、15902971608 | ||||||||
联系地址 | 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广安路800#振业泊墅东会所 | ||||||||
特别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深国资委〔2020〕13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项目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2、招租人已向各意向承租人告知租赁物业现状并充分揭示风险,意向竞租人在竞标前已实际踏勘知晓租赁物业现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能否用于办理自身所需的各项资质、证照,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自愿参与竞标,不得以物业现状、未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有关业务等为由提前终止合同或要求赔偿。 3、在特殊情况下,招租人保留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竞价,以及宣布竞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竞价的权利,对受影响的竞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