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71区教育工业大厦厂房一楼物业公开招租(二次)

发布日期:2024-09-14

项目编号

JC1Z2402373

项目名称

宝安71区教育工业大厦厂房一楼物业公开招租

招租人

深圳市宝投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告

时间

起始日期

2024年918

截止日期

2024年924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一路38号71区教育工业大厦厂房一楼物业

物业产权状况

有产权证明

出租资产面积

1071.87㎡

招租底价

人民币45.9元/㎡/月

租金的递增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2%。

物业管理费

由承租方承担

空调费

由承租方承担

其他费用

承租人按实际费用自行缴纳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每月5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出租期限

5年

免租期

2个月

经营业态限定

厂房

出租资产用途

厂房

出租资产现状

在租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简装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允许(装修或更新改造必须报招租人审核通过同意后,方可进行二次装修)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租赁保证金

相当于首年首月两个月的租金金额

水电保证金

首年1个月租金的数额

安全保证金

3万元

履约条件

详见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特殊事项说明

1、除房屋主体建筑结构外,承租方因使用附属设备设施(含电梯、门窗、供水、供配电、排水、排污、消防等)的维修、维护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其中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电梯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维护维修保养以及年审;

2、如承租方需装修或更新改造,在取得招租人同意并经政府审批通过后,需向招租人支付装修押金¥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装修押金的返还条件:装修工程验收合格,且完成招租人提出的在投入使用前应整改的各项隐患,承租方将工程验收图纸、验收报告等所有工程验收资料交付给招租人,自招租人收到承租方返还押金申请15个工作日内,招租人依照约定扣除有关款项后将剩余装修押金一次性无息返还承租方;

3、如因城市更新、政府征用、政府项目等,租赁房屋被政府或开发商收购、收回、拆除,《合同》无条件终止(城市更新项目以签订项目拆迁补偿协议为合同解除基准时间点,或招租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解除租赁合同即可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承租方不能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租赁房屋、土地有关的赔偿、补偿归招租人所有,与承租方无关;承租方应按政府或开发商规定的期限搬离,如征用后政府或开发商没有限期拆迁,承租方仍在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时则招租人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承租方搬离现场之日止;

4、承租方须按照《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8号)、《宝安区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深宝安〔2018〕21号)要求,认真履行承租人、包租人、物业管理处或生产经营单位等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承租方须按照《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要求,严禁用于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电镀(线路板)、喷涂、油墨加工、家具制造、纸箱印刷制造、泡沫彩钢板加工等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等事故风险高的生产作业,否则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租赁、水电押金,收回物业;

6、如房屋经检测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招租人、承租方双方一致同意:自加固开始至加固结束期间,招租人不收取租金,同时租期不变;承租方无条件配合招租人进行房屋安全整改(包括场地清场等工作);承租方放弃主张一切在房屋加固期间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和实际损失赔偿;

7、物业公开招租完成,由中选竞价人(合同承租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按照宝投集团转发《关于转发(深圳市宝安区推广分租式厂房消防安全管理“四项工作机制”建设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宝投安(2024)3号)及宝投集团转发《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分租式厂房消防安全管理“四项工作机制”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宝投安(2024)10号)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宝安71区教育工业大厦一楼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8、①要求一楼入驻企业(合同承租方)自愿接受71区厂房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②与71区厂房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③按照《消防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要求,与同一建筑物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9、招租人根据物业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①承租方需在中选之日起3日内交纳3万元安全保证金,作为合同签订的前提;②宝安71区教育工业大厦厂房一楼消防安全管理“四项工作机制”在中选竞价人(合同承租方)建设完成后,由招租人或招租人委托的安全中介机构按照《督导检查要点清单》逐项验收,运行三个月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再次复查,复查合格招租人将无息退还3万元安全保证金;同时招租人将厂房消防安全管理逐项建设与否作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之一;

10、其他要求:①承租方须按照确定的经营内容进行内部装修和水电安装,所有装修必须符合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并取得招租人安全部验收合格,且不得改变物业主体结构或破坏该物业外观;②电动自行车(电池)不得进入该物业停放及充电;③在租赁期内,除所承租的物业结构因素外,承租方必须对所承租的物业进行维护;④该物业不得住人,不得放置床铺等物业创造住人条件;

11、如承租方竞价取得该物业的承租权,租赁合同的具体租赁期限从招租人完成清场且正式向承租方移交物业时起计;招租人将在公开招租成交通知书发出60天内完成清场,如因原承租方原因未能如期完成清场,招租人将启动诉讼程序进行清场;启动诉讼后,招租人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招租保证金和租赁保证金均无息退还,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双方互不追究相关责任。

竞价人资格

要求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1、竞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2、竞价人须完成现场踏勘,并提供由招租人开具《现场踏勘证明》;

3、如竞价人经营范围涉及特殊行业,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或消防许可证;

4、竞价人须承诺承租的物业,租赁期间产值达到每年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

5、竞价人须信誉良好,无欠薪记录;消防安全的投入和管理良好;证照齐全;

6、竞价人生产和经营范围须为:①非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的;②非污染、噪音等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③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经营的;④消防、环境卫生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⑤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

7、竞价人须承诺物业不转租、分租,亦不将物业整体转让第三方使用。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工商信息查询打印件(参考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原件备查;

2、提供由招租人开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第3点要求的证明材料;

4、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第4-7点要求的承诺函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参考网址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截图。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否(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确因特殊情况需转租、分租,须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转租分租)

招租方式

电子竞价

竞价人

获取文件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

获取招租文件方式

一、网上注册:

竞价人获取前需登录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

二、文件获取(邮件获取)

1)通过“http://nhbgpcwmb2g2bwpn.mikecrm.com/KXFQsHH”网站填写报名登记表;

2)待工作人员核实后邮件发出招租文件。

竞价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金额

人民币20万元

注意事项

1、请竞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明在深圳阳光租赁平台系统生成的交易附言(登录后选择“阳光租赁平台”/点击上方“租赁交易”/点击左侧“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缴纳保障金”/选择账户后,点击“缴纳”,系统将生成对应的收款账户及交易附言);

2、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保证金的错缴、漏缴等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保证金将退回至竞价人对公账户

资格审查须知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前(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递交网址: https://rent.szexgrp.com/

详见《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流程》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竞价人需提交的

资格审查材料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

竞价有效期

120天

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竞价开始地点

详见《竞价邀请书》

参与竞价的条件

1、 获取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2、 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竞价增幅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层

联系人

陈倩娴、张艺龄

联系方式

13531267540、13570893761

邮箱

2214946568@qq.com

网址

深圳阳光租赁平台:

https://rent.szexgrp.com/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http://new.sztc.com/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及按照《深宝国资委【2023】24号》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