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石岩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三工业区2号厂房公开招租
发布日期:2024-11-06JC1Z2403060 | ||
项目名称 | 宝安区石岩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三工业区2号厂房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公告 时间 | 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7日 |
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13日 | |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第三工业区2号厂房 |
物业产权状况 | 有产权证明 | |
出租资产面积 | 1433.95㎡(其中一层面积454.18㎡,二层面积460.87㎡,三层面积518.9㎡) | |
招租底价 | 厂房一层30元/㎡/月;厂房二层29元/㎡/月;厂房三层29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每年递增5% | |
物业管理费 | 2元/㎡/月(仅含公共设施维护、物业主体维护费用,不含园区管理费,园区管理费另计) | |
空调费 | 无 | |
水电费 | 水电费按每月使用量实际计算 | |
其他费用 | 电梯费1000元/月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 | |
出租期限 | 3年(含免租期) | |
免租期 | 1个月 | |
经营业态限定 | 工业厂房 不得改变物业用途,禁止电镀作业、粉尘作业及危化品的生产、贮存及运输。物业自用,禁止转让、分租、转租。 | |
出租资产用途 | 工业厂房 | |
出租资产现状 | 在租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 | |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 是,纳入石岩街道“工业上楼”范围内。 |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但不允许对房屋主体架构进行改变。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是 | |
租赁保证金 | 租赁保证金按两个最高月租金收取 | |
水电保证金 | 2万元 | |
装修保证金 | 无 | |
履约条件 | 详见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 |
需要承租方接受(或承诺)的事项 | 1、承租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租金; 2、无消防相关资质验证,按现状出租; 3、租户承租期间,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4、中标后按规定签订合同,物业具体出租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5、退租时应将租赁物业恢复原状。 | |
竞价人资格 要求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 2、竞价人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竞价人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有以上情形经查实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3、竞价人需承诺不得从事: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②污染、噪音等不符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③消防、环境卫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业;④三无、高危、粉尘、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制衣、电池、电镀等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行业。⑤必须是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杜绝分租或转租。 4、竞价人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继续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5、竞价人承诺无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6、竞价人须承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在6个月内不得进行股权变更或经营范围变更,如违反上述情况,招租人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人有权利解除或者变更本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的;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 8、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招租人,提请招租人进行隐患整治,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行承担整治期间内的经济损失,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检测和整治等行为,如承租人在招租人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招租人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 9、竞价人须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承租方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有以上情形经查实招租人有拒绝其承租的权利。 10、竞价人须为规上企业或国高企业或上市公司或专精特新企业。 |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明书,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提供资格条件第2~9条承诺函; 3、提供规上企业或国高企业或上市公司或专精特新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 否 |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
招租方式 | 电子竞价 | |
竞价人 报名须知 | 报名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 |
报名方式 | 一、网上注册: 竞价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 | |
1、网上报名 1)填写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链接:http://nhbgpcwmb2g2bwpn.mikecrm.com/KXFQsHH); 2)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2、现场报名 1)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前往现场,并联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 2)填写报名登记表; 3)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 ||
报名所需资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竞价保证金 | 缴纳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金额 | 人民币83000元 | |
缴纳信息 | 提示: 1、请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明在深圳阳光租赁平台生成的交易附言(登录后选择“阳光租赁平台”/进入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缴纳保证金”/选择账户后,点击“缴纳”,系统将生成对应的交易附言); 2、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招租文件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 |
资格审查 须知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北京时间)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网址: https://rent.szexgrp.com/ 详见《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流程》 |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 |
竞价人需提交的 资格审查材料 |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第五章及《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流程》 | |
竞价有效期 | 120天 | |
竞价须知 | 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参与竞价的条件 | 1、 购买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2、 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 |
交易机构 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楼 | |
联系人 | 舒龙、洪瑄翊 | |
联系方式 | 18165729017、18718933913 | |
邮箱 | 332751464@qq.com | |
网址 | 深圳阳光租赁平台: https://rent.szexgrp.com/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http://new.sztc.com/ | |
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及按照《深宝国资委【2023】24号》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