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口岸24#旅检大楼LED大屏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08日 期:2017年 9 月 8 日
招标编号:0658-1702SZTC2309
1.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深圳湾口岸24#旅检大楼LED大屏更新改造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LED显示屏屏体(含钢龙骨) |
P4户外全彩、防水箱体、一体机 |
平方 |
61 |
2. |
控制电脑 |
品牌机,独显2G |
台 |
1 |
3. |
播放器 |
详见技术需求表 |
台 |
18 |
4. |
电缆线电源线网线 |
国标 |
批 |
1 |
5. |
配电柜 |
满足 P4全彩技术要求 |
台 |
1 |
6. |
避雷器 |
OBO |
台 |
1 |
7. |
视频处理器 |
详见 P4全彩技术要求 |
套 |
1 |
8. |
边框装饰(含钢龙骨) |
不锈钢304 |
平方 |
5 |
9. |
发送卡 |
详见技术需求表 |
套 |
1 |
10. |
接收卡 |
详见技术需求表 |
套 |
1 |
11. |
功放音箱 |
户外LED屏专用 |
套 |
1 |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2.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企业,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 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含200万)以上,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换领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只需LED屏授权)、LED屏配置确认书及原厂售后保修服务承诺函(需提供原件,投标人为所投货物制造商的除外)(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个制造商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3.投标人若是非深圳企业必须在深圳有合法的分支经营机构。(提供投标人在深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今LED显示屏生产或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业绩时应提供一份业绩目录,目录应显示项目名称、合同时间、金额大小,LED显示屏面积等信息。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技术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经验。(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和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6.中标单位为本项目产品质量、安装质量、安全生产等负责。 |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9 月 8 日起至2017年 9月20日止,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9室或登录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ztc.com)购买 。
6.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 9月 28日 9:00(北京时间)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9月28日 9:30(北京时间)
8.投标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12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0.现场踏勘:招标人定于2017年 9 月 21 日10:00邀请投标单位察看现场并讲解需求。投标单位察看现场须由招标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投标时将《现场考察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不参与现场考察带来的一切后果。《现场考察证明》见附件。联系人:卓科 电话:13631643834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联 系 人:吴健红、柳彩彩
电 话: 0755-83500418/13923702470或 0755- 83500108/18320991190
传 真:0755-83500508
电子信箱:wujh@sztc.com 或18320991190@139.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