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1、2、3、5号线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可视化改造
发布日期:2017-09-21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 深圳地铁1、2、3、5号线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可视化改造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深圳地铁1、2、3、5号线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可视化改造项目质保等相关服务。
1.2项目范围/概况
深圳地铁01A0406长型、02A3506长型、02A1606长型、03B4306长型、05A2106长型列车(共计119列车)的乘客紧急报警装置进行可视化改造,考虑故障更换备件,总计需采购3015个可视化装置。
1.3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1.3.1本合同工期:自 2017 年 10 月 9 日 起至 2018 年 3月 9 日,合同工期为总日历天数 152 天。
1.3.2 本项目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7年10月9日起至2017年11月9日完成首5列车,共计120个可视化装置(其中01A0406长型、02A3506长型车每列车各18个装置;02A1606长型、05A2106长型车每列车各30个装置;03B4306长型车每列车24个装置)供货;
第二阶段:2018年2月9日起至2018年3月9日,首5列车装车运营三个月通过初步验收后开始批量生产供货,共需生产2895个可视化装置。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 报价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报价人在深圳地铁项目或其他用户项目中没有不良记录;
- 报价人具有机加工类项目经验,须提供机加工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集团)只接受一家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报价。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 17 年 9 月 22 日至 9 月 3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7年 10 月 13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现场踏勘
不组织。
1.10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1审核原则
最低价法。
1.12其他注意事项
-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车辆中心、合约法律部
传真:88960129
邮编:518040
电话:88960149、88960178 联系人:张工(13760187327)、赵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17 年 9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