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日常性消耗材料公开询价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16-08-05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2016年度日常性消耗材料公开询价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采购2016年度日常性消耗材料公开询价采购项目等261项物资及质保等相关服务,共分2个项目包。
1.2项目范围
深圳地铁2016年度日常性消耗材料一批。
1.3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预计2016年9月30日完成供货。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单包最低价法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深圳地铁自2011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地铁进行诉讼、仲裁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物资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4室)。
1.9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6年 8 月 5 日至 8 月 1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6年 8 月 22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物资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4)。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1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进行报价时,第2A包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其余包不需要缴纳报价保证金。汇款时应写明项目名称:2016年度日常性消耗材料公开询价采购项目第**包。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3项。
1.12其他注意事项
-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总部运营综合楼B栋314室物资中心
传真:0755-88960558 邮 编:518040
电话:0755-88961356 联系人:顾先生
0755-88960575 冯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