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人才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13· 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人才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建筑方案设计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人才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 |
项目编号: |
44038720170121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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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人才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87201701210002 |
工程类型: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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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年08月02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18日17: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22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27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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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附件增加“关于修正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人才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建筑方案设计资格预审文件的通知”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安志辉 |
办公电话: |
07558821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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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卫军,于宏鑫 |
办公电话: |
0755-83054569,18938920643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
440387201701210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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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人才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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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17-09-01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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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部分估价: |
827.92 万元 |
计划总投资: |
205751.8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总投资约205751.86万元,用地面积约59591.3平方米,住宅面积约30万平方米,拟建人才保障房,配置商业、公建等。以上数据为暂定数值,具体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的为准。招标范围:包括前期设计配合(如用地相关手续的配合)、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细部深化设计、EPC招标配合和图纸审核(含提供EPC招标设计图、投资估算、招标技术要求等招标配合及相关设计交接、后续技术把控)、方案报建配合、装配式建筑构件方案图设计等,详见设计任务书。主要内容为: (一)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含地下室和人防),建筑构造做法;结构初步方案、机电初步方案(提供设备系统参数、电梯设备系统参数及上下交通人流的组织方案)、智能化初步方案;装配式建筑构件初步方案;公共部位精装修概念设计、园林景观概念设计; (二)满足报批报建相关要求, 提供满足报建要求的图纸和文件;协助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直至方案报批通过等相关事宜; (三)招标所需的技术要求和说明等相关文件的编制;以及报批报建所需的评审资料、会务及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等; (四) 满足与本阶段设计有关的绿色建筑、人防、消防和海绵城市等的设计研究工作; (五) 对EPC提供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核(从方案设计落实情况进行把关); (六)明确铝合金型材厚度、表面工艺要求及玻璃类型、厚度等性能参数; (七)明确室内公共部分装饰方案设计及装饰风格,提供主材选型样式、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标准等; (八)入口大堂、架空层、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及住宅户内全部装修方案设计,应满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人才住房户 型面积和户内装饰装修设计指引的通知》(深建规建〔2017〕1号)中装饰装修设计要求,完成6种户型人才房的装修方案设计,提供主材选型样式、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标准等;(九)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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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 方案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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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投标成果: |
模型; 展板; 演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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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新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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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
记名投票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保证金: |
8 万元 |
投标周期: |
30 |
投标补偿: |
中标人将被授予合同,不作补偿;入围定标环节但不中标的每个投标人15万元,其余入围评标环节但未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8万元。所有补偿费均含税。不论中标与否,获得入围补偿费的方案版权由设计方和招标人共享。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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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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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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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质: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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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亲自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等设计核心工作,以及专家评审会汇报、招标人要求的重要汇报会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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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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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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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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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无 |
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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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要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登记。
5、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提交的申请资料。
6、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企业信息备案相关栏目;
(2)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服务”中《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3)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服务”中《电子招投标服务注册指南》;
(4)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首页点击“我要投标”并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在线填写、保存。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2)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8、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开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6)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电子扫描件的,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9、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公告以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