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律师库更新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23

日期:2017年10月23日
招标编号:0658-1700SZTC4503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律师库更新集中采购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项目概述:本项目拟招10家律师事务所入围,包括5家国内律师事务所和5家涉外律师事务所。主要提供日常零星咨询、专项法律服务及破产、诉讼(仲裁)案件等法律服务。

包号

分包名称

说明

第1包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律师库更新集中采购(国内律所)

如各分包投标人不足5家,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入围供应商。

第2包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律师库更新集中采购(涉外律所)

 

  1.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第一包为国内律师事务所,第二包为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或总部在港澳台地区律所),提供通过年检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1.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4)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 招标文件购买:

(1)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17年10月23日9时00分起至2017年10月27日17时00分登录http://www.sztc.com/后点击【我要报名/买标书】——选择要报名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相关资料,如果是转帐的需上传相关转帐凭证——【提交】,提交后请与财务确认转帐,并下载标书。在线或直接转账缴纳报名费人民币500元(请备注项目编号)

(2)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在填写订购招标文件信息时,必须在备注栏中填写如下增值税开票信息:公司全称、纳税识别号、公司注册地址、财务电话、开户行、开户账号,内容请仔细核对,以免无法开具发票或无法错票核销。

(3)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请先注册会员。

(4)无法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寄送到达深圳市罗湖区深华商业大厦610,史工苏工,83500229,83500522。开标时间前未送达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代理公司不对投标文件负看管责任,若有破损或遗失,供应商需自行负责。

  1.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1113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612。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3.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171113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612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联系人:苏工、张工、史工

电    话:83500522、22216621、83500229、 13760408122。

电子邮件:shil@sztc.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    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账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