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44030020162080006001 |
标段名称: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监理4362标段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6-09-05 18:00 |
本次发包监理费: |
4059.76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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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 |
960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地铁、轻轨工程; |
工程地址: |
线路起于既有4号线清湖站北端,终于观澜街道牛湖村东侧,大致呈北东走向。沿线地势平坦,现状经人工开发已形成道路及生活区,建筑物密集,在观澜停车场地段分布有原始台地及人工堆填成的低丘,总体地势西南高东北低。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开工日期: |
2016-08-31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0-06-30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逐轮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投标申请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最低资质等级: |
有 |
项目总监专业要求: |
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 |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是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无 |
其他要求: |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监理项目(包含:车站、区间土建工程、车站安装装修工程、车辆段或停车场土建工程的监理,不限于在一个监理合同中同时具备)至少一个。 |
其他投标条件: |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