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95112部队广州增城营院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0

1.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95112部队广州增城营院已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解放军95112部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主要包括房屋建筑、道路、给排水、电力设施等工程。项目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2000万元。
2.3 勘察设计周期:
1)勘察设计周期:于本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内,须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其中: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勘察(含测量、物探、地质钻探)成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及其CAD电子版。
(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招标所需的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等。
2)后续服务期:施工招标阶段配合以及从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的施工配合。
2.4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本次招标项目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营院项目范围内(含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等)的初步设计、测量(初测、定测)、物探、地质钻探、方案设、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以及配合招标人的后续服务工作(含施工招标阶段配合以及从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的施工配合等)。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的勘察设计深度均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要求执行,工程勘察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均须符合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外资单位及任何含有外资性质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6.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4.6.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的网页打印件)。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的网页打印件)。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现金或汇款方式),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若采用汇款方式,信息如下:
①收款单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②账号:44001664201053004220;
③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建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新城支行;
④款项来源:营院勘察设计;
时间: 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内容为办理报名手续);
(6)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0.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4层开标室。
7.3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人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了勘察部分,如投标人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级)资质的,须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并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前提供勘察分包意向书并附拟分包单位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审评标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5112部队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                    邮 编:/              
联 系 人:包助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57-83939030
传 真:0757-83939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