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展中心2017清洁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2日 期:2017年11月22日
招标编号:0658-1702SZTC2397
1、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深圳会展中心2017清洁设备招标的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驾驶式扫地机 |
台 |
3 |
2 |
驾驶式洗地机 |
台 |
1 |
3 |
手推式洗地机 |
台 |
1 |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处于有效期内)。企业自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换领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 投标单位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成功提交年报并公示,无未改正的经营异常信息,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提供企业基本信息(或商事登记信息、年报公示信息)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如下:http://www.gsxt.gov.cn/)。
3.3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或等值其它货币)。
3.4 投标人非产品制造企业的,需提供产品厂家委托代理授权书复印件以及针对本次投标项目所出具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应为同一品牌产品;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 参加投标的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该单位员工。(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则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3.8 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的设计、制造、软件及技术等须不涉及侵权第三方权益。若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所带来的法律责任与招标人无关,如由此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2日起至2017年12月4日止,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9室或登录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ztc.com)购买。
6、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3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8、投标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15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邮 编:518000
联 系 人:陈卓、吴健红
电 话:0755-83500433、15208994607或 0755- 83500418、13923702470
传 真:0755-83500508
电子信箱:chenz@sztc.com或 wujh@sztc.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购买标书及交纳保证金)
请投标人缴纳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标书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