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展中心2017年安检设备采购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4

日    期:2017年 11月24日

招标编号:0658-1702SZTC2425

1、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深圳会展中心2017年安检设备采购招标项目【重新招标】的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采购5030型X光机

10

仓口规格为不低于500mm*300mm

2

6550型X光机

4

仓口规格为不低于650mm*500mm

3

安检门

28

通道宽度不小于700mm,通道高度不小于2000mm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资格标准:

3.1 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处于有效期内)。企业自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换领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具有从事安检设备生产或销售与维修等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无未改正的经营异常信息,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提供企业基本信息(或商事登记信息、年报公示信息)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如下:http://www.gsxt.gov.cn/)。

3.3 投标人若是非深圳企业必须在深圳有合法分支经营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生产商或合法代理商或项目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交代理商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必须提供最少1个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与大型公共建筑(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轨道交通等)管理单位签署的安检产品采购项目的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参加投标的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该单位员工。(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则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证明书须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4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止,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9室或登录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http://www.sztc.com)注册会员,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5日 9:00(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5日9:30(北京时间)

9、投标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15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邮    编:518000

联 系 人:吴健红、陈卓

电    话:0755- 83500418、13923702470或0755-83500433、15208994607

传    真:0755-83500508

电子信箱:wujh@sztc.com 或 chenz@sztc.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

请投标人缴纳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标书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