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实验中学2018年度班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9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实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实验中学2018年度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7-261)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7-261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实验中学2018年度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2018年度班车租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17年12月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17年12月6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20日9:00-9:30 (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9:3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9:30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实验中学
(2)采购单位联系人:高军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 7790865
(4)采购单位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实验中学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建兵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7(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珠海市实验中学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