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分析仪器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30日 期:2017年11月 30日
招标编号:0658-1702SZTC2416
1.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分析仪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货 物 名 称 |
数 量 |
分析仪器 |
1套 |
详见第二章招标技术要求。
2.投标人的资格:
2.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与该招标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公司成立时间应为2007年10月前,(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为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成立日期也须在2007年10月前,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上日期为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或制造商公章)。
2.2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除外)。
2.3投标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2.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次采购同类产品(分析仪器(SEM扫描电子显微镜))的销售业绩,提供证明资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设备验收证明及收款银行回单(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 11月30日09:00起至2017年 12月7日17:00止,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6楼609室或登录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ztc.com)购买。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资金证明。代理商还需提交所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或制造商公章)。
2)购买文件的代表需要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3)合法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与本次采购相同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证明资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设备验收证明及收款银行回单(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确认:由招标人按照“本章节2. 投标人资格要求”上述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将获得购买标书的资格。
通过资料的审核只是供应商购买标书的条件,不作为今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
7.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 12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22日 14:30(北京时间)
9.投标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6楼612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6楼
邮 编:518040
联 系 人:吴健红、柳彩彩
电 话:0755-83500418/13923702470 或 0755-83500108/18320991190
传 真:0755-83500508
电子信箱: wujh@sztc.com或18320991190@139.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购买标书及交纳投标保证金)
注:请投标人缴纳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标书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