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干粉水联用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05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干粉水联用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GC20170057(0658-1700SZTC244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干粉水联用消防车 1 台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车辆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每天下午14:00-17:00)。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9室。

四、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如为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及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五、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招标人按照上述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将获得购买标书的资格。

六、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9室。购买标书费用:人民币500元整(标书一经售出恕不退回,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7日14:3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12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27日14:30。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12室。

十、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截标前3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十一、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查询。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邮编:518001

联系人:柳彩彩、张强

电    话: 83500108、18320991190或 8350094313510337119

传    真:0755-83500508  

电子信箱:18320991190@139.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号: 11002982389701

招 标 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

网  址:www.szgas.com.cn

  (注: 请投标人缴纳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标书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