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时间数字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智能媒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重新采购)
发布日期:2017-12-12东莞市时间数字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智能媒体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重新采购)
日 期:2017年 12 月 12 日 采购编号:0658-1700SZTCA052
1、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时间数字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东莞市时间数字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智能媒体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邀请国内供应商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谈判报价文件:
包号 |
产品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交货完工期 |
A |
智能媒体 |
1项 |
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验收 |
2、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www.sztc.com (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阅采购信息,或在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913室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采购文件。
3、供应商的资格标准: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4)供应商必须为人工智能系统开发商,须具备先进的人工智能语义技术,必须提供包含个性化内容推荐、新闻内容自动分类两项功能的著作权证书,并提供包含智能问答、智能爬虫、语义压缩中至少两项功能的著作权证书,以及与此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证书必须明确软件实际用途及功能,不接受证书上未明确说明实际用途及功能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5)供应商必须能够现场演示人工智能语义算法产品,至少包括机器自动写作演示、智能追踪演示、语义挖掘演示、用户画像演示、个性化推荐演示、语音资讯搜索演示、摘要压缩演示、关键词提取演示、智能分词演示等与报业规划发展相关的人工智能语义技术;
6)供应商演示必须使用自主开发的产品,根据采购人现场出题进行演示,具体要求如下:
a.演示的所有功能不得使用或嵌入第三方工具、接口等非自主开发的产品。
b.演示域名必须为供应商所有,且不得使用cname、url转发、iframe其他站点等跳出演示域名的方式,须提供域名注册证明、icp备案页截图、演示子域A记录。
c. 机器人写作演示不得抄袭或直接使用互联网已有成品内容,所写内容将与互联网成品内容进行比较,超过60%相似度或写作内容没有逻辑、不通顺的均视作演示失败。
d. 机器人写作演示所输出的内容必须贴合主题、语句通顺、意思完整,上下文具有较高关联度且不能重复,延伸内容不得超过内容的30%,总字数大于500字,否则视作演示失败。
e. 个性化推荐演示、语音资讯搜索为手机客户端功能,须在手机客户端中进行演示,演示手机客户端必须已在Ios、Android两类应用市场上架,且开发商为供应商,提供应用市场页面截图证明。
f. 所有演示地址需从开标当日起保留1个月,需要登录的还须提供具有对应权限的帐号及密码,供后续检查,如后续检查不能达到上述写作要求的视作虚假应标,已中标的作废标处理。
7)供应商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媒体行业智媒体项目合作的成功案例,且案例须体现个性化推荐模块,通过资讯源对资讯进行归集清洗模块,提供招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
8)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RMB:¥480,000.00)。
5、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①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7年 12 月 12 日至2017年 12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②递交谈判报价文件时间:2017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09 时 30 分(24小时制)。
③递交谈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7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24小时制)。
④本项目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17年 12 月 12 日至2017年 12 月 14 日(共3个工作日)。
6、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
①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913室
②递交谈判报价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915室
7、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请各供应商自带U盘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档。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必须在http://www.sztc.com/如实完善注册(注:公司名称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全称,角色选择投标人)。
8、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谈判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供应商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可能被禁止重新参加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9、有关此次谈判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913室 邮编:523009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69-22806630 传真:0769-22806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