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运营总部车站锁芯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17-12-14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2017年运营总部车站锁芯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采购2017年运营总部车站锁芯采购项目等14项物资及质保等相关服务。
1.2项目范围
2017年度运营总部车站锁芯一批。
1.3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预计2018年3月31日完成供货。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1.6报价资质要求
-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说明)。
-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深圳地铁自2012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地铁进行诉讼、仲裁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报价。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物资中心(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313室)。
1.9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 7 年 12 月 15 日至 12 月 2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8 年 1 月 5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物资中心(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313室)。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1报价保证金
1.第1包需缴纳¥5000元报价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无需重复缴纳报价保证金。
2.未申请退还年度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包含2016年度已提交年度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可参与2017年12月31日前我司所有挂网的采购项目报价(公开招标项目或项目另行要求的除外),无需重复提交报价保证金。
3.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3项。
1.12现场踏勘
1.资信卷审查通过的报价人,由业主统一通知合格报价人踏勘地点和踏勘时间,报价人自行前往指定的车站或地点,对本项目的锁芯和现场进行踏勘。以便报价人获取编制报价文件中相关的技术参数。
2报价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3.报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时发生的人员伤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的损失和损害;报价人因上述情形受到的损失和损害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4.业主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参考。业主不对报价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3其他注意事项
-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4本项目联系方式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313室 物资中心
传真:0755-88959189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59189 联系人:顾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