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通产玻璃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国内物流服务承运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04日 期:2018年1月4日
招标编号:0658-1702SZTC2473
1、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肇庆市通产玻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工厂”)2018年度国内物流服务承运商采购项目的下列线路承运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包 |
项目包名称 |
备注 |
01包 |
线路:高要-惠州惠城 |
侧帘厢式车 |
02包 |
线路:高要-佛山高明 |
升降侧帘厢式车 |
03包 |
线路:高要-湖南澧县 |
拖车 |
04包 |
线路:高要-佛山三水 |
拖车 |
05包 |
线路:高要-南宁 |
拖车 |
06包 |
线路:高要-昆明昆山市 |
拖车 |
07包 |
线路:高要-广州黄埔 |
拖车 |
08包 |
线路:高要-广州南沙 |
拖车 |
09包 |
线路:高要-东莞常平 |
拖车 |
10包 |
线路:高要-深圳宝安 |
拖车 |
11包 |
线路:高要-广西南宁 |
拖车 |
12包 |
线路:高要-南充嘉陵区 |
拖车 |
13包 |
线路:高要-昆明崇明 |
拖车 |
14包 |
线路:高要-重庆北部新区 |
拖车 |
15包 |
线路:高要-佛山南海 |
拖车 |
16包 |
线路:高要-黄埔港-常州溧阳 |
海运集装箱 |
17包 |
线路:高要-黄埔港-海南海口 |
海运集装箱 |
18包 |
线路:高要-黄埔港-浙江嘉善 |
海运集装箱 |
19包 |
线路:高要-黄埔港-天津武清 |
海运集装箱 |
20包 |
线路:高要-黄埔港-上海浦东 |
海运集装箱 |
21包 |
线路:高要-南充嘉陵区 |
火车 |
22包 |
线路:高要-昆明崇明 |
火车 |
23包 |
线路:高要-重庆北部新区 |
火车 |
注:线路16、17、18、19、20为海运集装箱运输,线路21、22、23为铁路运输,其他为公路运输;投标人参加公路拖车路线须填报所有陆运线路价格,参加海运集装箱路线须填报所有海运线路价格,参加铁路运输路线须填报所有铁路路线价格。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资格标准:
*1.1 |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年运输额在1000万元以上。投标文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审计的2016年度税审报告或会计报表复印件、和能体现其年度运输额为1000万以上的运输专用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及其相对应的合同,上述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营业执照如不能体现注册资本的,可提交工商年报公示信息打印页或其他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
*1.2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完成运输任务的相应的资质,其中,陆运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营运许可证(投标文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3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个人信誉,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或证明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4 |
投标人具有从事玻璃瓶业务运输经验(具备1年以上及年累计200万以上的玻璃瓶运输业务金额)以及有一定客户资源背景可适当予以加分。(投标文件须提供详细的业绩清单、发票及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5 |
投标人具有足够的货物损失赔偿能力及按规定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能力。 |
*1.6 |
投标人具有正规的可供抵扣的增值税运输专用发票(投标文件须提供以往承运合同及此合同所开具运输专用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
*1.7 |
投标人参加公路运输须具备10辆以上自有运输车辆(12米以上拖车),参加海运集装箱运输和铁路运输需提供5辆以上车辆证明(可以签约或自有集装箱拖车车辆),投标文件须提供车辆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或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有人须为投标人公司、或投标公司下属子公司或参股单位(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证明资料或工商局出具的股东出资证明资料),签约运输车辆需提交签约运输车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车辆所有人应为签约公司。行驶证在招标后由招标人负责进行查验。 |
4、购买标书费用:本项目标书费共人民币800元整(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标书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5、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1月4日9时00分至2018年1月15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6、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9;
7、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
a.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经审计的2016年度税审报告或会计报表(加盖公章)。
c.参加陆运投标人须提供车辆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或行驶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有人须为投标人公司、投标公司下属子公司或参股单位(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证明资料或工商局出具的股东出资证明资料),行驶证在招标后由招标人负责进行查验。参加海运集装箱运输和铁路运输需提供5辆以上车辆证明(可以为自有或签约)。
d.投标人开具的证明招标文件购买人资格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招标文件购买人身份证复
印件;
特别说明:
a.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提交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标准1.1、1.7的要求,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通过资料的审核只是供应商购买标书的条件,不作为今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
b.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
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注:投标人可先登录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提交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经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原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9室。
8、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25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8年1月25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10、本项目接受邮寄投标,投标人如邮寄投标,应自行承担文件逾期送达而不被接受的风险。
11、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12。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如投标人代表不能出席开标仪式,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申明。)
12、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邮 编:518002
联 系 人:吴健红、邹抗抗
电 话:(0755)83500418 或(0755)22906430或18098999423
传 真:(0755)83500508
电子信箱: wujh@sztc.com;18098999423@189.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11002982389701(购买标书及交纳投标保证金)
请投标人交纳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标书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