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站外轨道交通指引标志委外设计项目
发布日期:2018-01-12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 深圳地铁站外轨道交通指引标志委外设计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提供6款单向及多方向站外轨道交通指引标志外观设计方案及技术服务。
1.2项目范围/概况
标识结构、材料、工艺设计。
(1)6款标志设计:包含轨道交通图标、线路名、站名、距离等信息;外观上要求可视角度广,可视距离远。
(2)标志工艺及结构概念设计。
(3)招标图(指用于工程招标的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设计说明、技术规格书)。
1.3预计开始、结束时间
工期90天(日历天),2018年3月1日开始,2018年5月29日结束。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具备相关机构认证的工业设计中心资质或标识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8 年 1 月 12 日至 1 月 2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第五部分。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 18 年 2 月 5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谈判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1.10审核原则
最低价法(详见第三部分)
1.11其他注意事项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线网管控中心、合约法律部
传真:88960129
邮编:518040
电话:889660139、88960178
联系人:林工、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