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44030020151660023001 |
标段名称: |
深圳市罗芳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工程污泥深度脱水工程一阶段低温干化机及配套设备供货和安装采购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8-03-05 17:00 |
工程地址: |
罗芳水质净化厂----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98号 |
招标部分估价: |
6557.616547 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二次竞价: |
否 |
本次招标内容: |
深圳市罗芳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工程污泥深度脱水工程一阶段低温干化机及配套设备供货和安装采购项目全部内容。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单位,具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低温干化机)已投产的国内单个业绩去水量不小于10t/d的市政污泥处理业绩案例1个(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①供货合同②加盖用户公章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安装地点、设备型号和参数、工程安装实地照片和用户联系电话等,以上均提供扫描件);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该资质,须委托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并提供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及投标人对安装单位的安装工作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函。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低温干化机)已投产的国内单个业绩去水量不小于10t/d的市政污泥处理业绩案例1个。 |
其他: |
无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无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①供货合同②加盖用户公章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安装地点、设备型号和参数、工程安装实地照片和用户联系电话等,以上均提供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