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配套工程)监理(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19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5-441900-55-03003058)文批准,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中粮贸易(广东)有限公司现对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配套工程)监理(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配套工程)监理(重新招标)
二、招标单位:中粮贸易(广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0769-89769999-8807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69-22806630
中粮油脂专业化平台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联系人:贾女士 办公电话:010-85018589 传真:010-85625199
电子邮箱:jiadongxue@cofco.com
三、建设地点: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
四、项目总投资:约2200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工程规模、招标内容、监理范围、招标控制价:
1、工程规模:建设22万吨立筒仓,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及配套工程。
2、招标内容:新建1个12万吨立筒仓A及附属工程、1个10万吨立筒仓B及附属工程、1号皮带廊及附属工程、码头指挥楼、码头前沿作业区45m范围以外的所有工程。
3、监理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质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预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设备、材料进场检查;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各类验收;组织、审核竣工资料;对工程施工的投资、质量和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工程款拨付审核、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审核与控制;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各阶段招标及合同谈判;协助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各阶段中标人完成工程报建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向招标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协助招标人参与工程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及交付使用;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须由监理单位完成的工作和招标人安排的属施工监理工作范围的其他工作。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640000.00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 3 月 19 日至 2018 年 3 月 23 日
报名开始日期:2018年 3 月 19 日
报名截至日期:2018年 3 月 23 日
报名时间:上午:09:30~11:30 ,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随招标文件发送本项目设计文件及有关图纸)。
从报名开始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报名开始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八、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6、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注: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报名资料的,不予接受投标报名。在报名时,投标单位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须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记有工程监理企业信用信息档案,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登记网页打印件。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的,应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十二、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中粮贸易(广东)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