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巴士集团公交车辆车载自动灭火装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29(项目编号:0658-18003A70581 )
1. 招标条件
深圳巴士集团公交车辆车载自动灭火装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业主(招标人)为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由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深圳巴士集团2013年前后采购的比亚迪K9B、五洲龙A10两款车型部分车辆配置的自动灭火装置已到期,现开展本次采购。
2.招标范围:
序号 | 类别 | 用途 | 充装量(Kg) | 灭火器数量(套) | 备注 |
保护区域 | |||||
1 | 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 | 仪表台 | 2 | 310 | 七氟丙烷灭火剂 |
2 | 贮压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悬挂式) | 比亚迪K9B动力电池舱 | 2 | 400 | ABC超细干粉 |
3 | 贮压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壁挂式) | 五洲龙A10动力电池舱 | 2 | 1260 | ABC超细干粉 |
4 | 灭火弹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 | 直驱电机、后舱 | 0.5 | 1240 | ABC超细干粉 |
合计 | 3210 |
其他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资格,且注册资金须为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则以总公司注册资金为准)。(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打印件[http://www.gsxt.gov.cn])
2. 投标人须为车载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厂家或厂家指定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交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书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至少应包含项目名称、授权人(生产厂家)公章、授权投标品牌。
3.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股东的,不能同时申请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03月29日至 2018年0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4.4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是否符合第4.3款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购买招标文件的初步条件。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投标开始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2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开标时间为2018年04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6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2室。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联 系 人:江工、秦工 电 话:0755-22937711、83500098/15013458091
电子邮件:122508056@qq.com
财务电话: 0755-83500897
7.报名须知:投标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new.sztc.com/ebidding/login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投标人完成注册信息后提交审核,需由工作人员审核(客服中心联系电话:400-616-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