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自助票务处理终端改造试点项目
发布日期:2018-05-01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 深圳地铁自助票务处理终端改造试点 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项目主要是对深圳地铁车站客服中心现有业务进行梳理,将其中可由乘客自助处理的业务迁移至自助票务处理终端,并在自助票务处理终端上增加乘客问询相关功能,最终完成终端设备的研发、现场安装调试,接入现有AFC系统。提供2年质保服务。
1.2项目范围
本次改造试点项目,计划在深圳地铁1号线选取两个客流较大的车站(具体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决定)进行,每个车站在付费区和非付费区分别增设一台自助票务处理终端。共包括4台自助票务处理终端的研发、生产、运输、安装、调试、接入现有AFC系统及2年的质量保修服务。
1.3预计开工、完工时间和特点
工期 184 天(日历天),预计2018年 7 月 1 日开工,2018年 12 月 31 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施工时间的特殊要求:项目涉及在正式运营线路施工,施工时间须在非运营时间 。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A.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B.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
C. 报价人必须具有轨道交通行业AFC设备生产供应业绩证明(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D. 报价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承包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 8 年 4 月 28 日至 5 月 1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8 年 5 月 21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现场踏勘
不组织。
1.10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1审核原则
最低价法
1.12其他注意事项
A.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票务中心综合技术部 部、合约法律部
传真:0755-88960129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5 9149 、8896 0178
联系人: 鲁先生 、 赵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