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万怡酒店宴会家具类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04项目编号: 0658-18002A2047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万怡酒店宴会家具类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深圳市五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T205-0030地块 ;
2.2交货期:中标人在签订合同60天内完成备货,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是深圳湾万怡酒店宴会家具类采购,包括供货、运输安装及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且能提供本项目产品和服务的直接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未体现其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的,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查询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备案情况/公示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万豪集团,原喜达屋,洲际,香格里拉,希尔顿(级别4星级以上,供应金额85万以上4份供应业绩);(合同名称不体现酒店名称的投标人须作相应说明,且投标时须提供供货合同扫描件和销售发票扫描件为准,合同及发票原件备查);
3)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需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及评定标方式
4.1资格审查方式为投标报名。
4.2评定标方式为经评审的综合评审法。
4.3 投标时要求提交投标样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8年 5月 4日至2018年 5月 11日9:00-17:0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new.sztc.com)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登录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并完成“添加购标订单”操作并进行付款,付款成功并经平台财务审核通过后即可在平台点击下载招标文件。(财务电话,陆小姐0755-83500092)
5.2投标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www.sztc.com/ebidding/login 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投标人完成注册信息后提交审核,需招标代理客服后台工作人员审核(提交后半小时间内审核通过),联系电话:400-616-6620。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 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资料;
5.4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是否符合第5.3款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购买招标文件的初步条件。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5月28 日14时 30 分,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1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提出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 5月18日17时00分, 投标人将质疑原件盖章扫描及word文档发送到18320991190@139.com。
6.4招标人答疑截止时间:2018年 5月 21日17时00分
7.声明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市五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 6001 号 |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
邮 编:518000 | 邮 编:518000 |
联 系 人:陈红雨 | 联 系 人:柳彩彩、谭无畏 |
电 话:0755-82938888-8853 | 电话:0755-83500108、18320991190 |
22914595、13823576430 | |
传 真: 83500508 | |
邮 箱:18320991190@139.com | |
网 址:www.sztc.com | |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 |
账 号:1100298238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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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邮箱:1820572815@qq.com
财务电话:陆会计 0755-83500092(标书费发票)、张会计0755-83521975(保证金)
【注:如果贵司为一般纳税人,须补充以下增值税开票信息:公司全称、纳税识别号、公司注册地址、办公电话、开户行名称、开户账号、联系人及电话。请将相关资料以word或Excel形式和国税局核发的一般纳税人认定书扫描件发至财务部邮箱:1820572815@qq.com,谢谢!(内容请仔细核对,以免无法开具发票或无法错票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