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振业城三期A组团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0

日期:2018年5月10日

招标编号:0658-1700SZTC2456

1. 招标条件

  长沙振业城三期A组团消防工程  业主(招标人)为  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长沙振业城三期A组团消防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振业城三期项目地块

2.2项目概况:①6#、9#、10#、11#栋(1+34F层)、7#~8#栋(2+15F层),沿街商业2F,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非人防地库(A组团)内设有消防水池、生活水箱、高低压配电室、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等设施设备。

②弱电机房位于A组团高层6栋地下一层旁,消防控制室位于A组团高层7栋一层,有直接对外的出口。消防水池、生活水箱、消防泵房、生活用水泵房位于A组团高层10#、11#栋地下一层,高位水箱位于A组团高层11栋顶层。

项目名称: 长沙振业城三期A组团消防工程     

建设单位: 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湘潭市建筑设计院           

总包单位:长沙新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 230 日历天(含节假日和雨天)

开工日期: 2018年 月  日,(具体以建设方项目经理部现场书面通知为准,不包括乙方准备及搭设临时设施时间,由乙方自行考虑在开工之前完善。)

竣工日期:2019年1月31日

要求在发包人通知开工之日起7日内进场施工,并要求工程进度必须满足项目整体的总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工期为日历工期,含节假日、阴雨天、停水停电等所有因素。

对于要求的任一节点完成时间,中标单位每拖延一天,则应针对该节点承担违约金¥ 10000元/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沙振业城三期A组团消防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A、根据湘潭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长沙振业城三期消防工程”设计图纸(A组团范围)完成承包内容,具体图纸日期为建施2017.03版,1#地下室喷淋、给排水、消防水水施2016.12版、6#-11#住宅及S5-S8商业水施2016.12版、室外管网总图2017.02版,1#地下室电施2017.02版、6#-11#住宅及S5-S8电施2017.03版,1#地下室暖施2016.12版、6#-11#住宅及S5-S8暖施2017.04版:

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2)自动喷水-泡沫联用喷淋灭火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直通对讲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包括家庭户内报警系统);

4)通风排烟系统;

5)防火卷帘及配套控制箱的采购安装,包括每樘卷帘控制线路的敷设安装;

6)手提式灭火系统;

7)配电房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包括图纸没有但需二次深化设计后的增加内容;

8)消防配电:a.投标人负责从消防风机动力配电最末级双电源箱接电源至风机设备;b.投标人根据风机控制箱系统图完成风机现场控制按钮、消防联动控制模块、及至消防室联动主机或手动控制盘部分的控制线路;现场按钮盒、模块等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而进行位置调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不再计取变更,包干考虑;c.投标人负责消防泵房的消火栓泵、喷淋泵的电源进线;

9)配管:报警系统的电线管由总包方预埋,投标人负责报警回路的穿线;投标人负责施工现场出桥架之后至报警设备及报警设备之间的明装管道或金属软管,清单未列项的包干考虑;

10)桥架:投标人负责地下室火灾报警系统桥架的采购安装,各楼栋竖井内及商业部分报警桥架总包方负责;

11)套管:a.消防水系统的套管总包方预埋,除总包方预埋之外的其他所有穿墙穿板的开孔及套管安装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总价中;b.套管与主管间的间隙按要求填充防水/防火材料;

12)本工程范围内各系统的管道、桥架、电缆等穿墙穿板的洞口按规范要求要进行防火封堵;所有总包方预留孔洞之外的新增开孔因现场交叉作业等原因导致无法利用的孔洞由投标人自行封堵修复并承担费用。

B、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施工安装,工程竣工后通过长沙市消防验收部门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同时主导组织完成三期A组团土建、装修等其他工程中属于消防验收范围的相关资料的收集、竣工图纸的提供及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报批报建、手续办理、备案及与各方的协调、验收等工作(包括防火门、避难间防火窗、水电材料等),最终取得本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各项资料要求符合政府部门验收备案对资料移交的标准;完成上述内容的相关费用不单独列项包含在总价范围内:

1)本工程所有消防产品必须严格按市场准入制度的标准执行,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或质监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各消防设施的组件/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定证书等(含国家消防部门的产品强制认证证书),因产品质量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投标人承担后果;

2)本工程所选用的消防产品要求在项目所在地消防部门、质监部门已备案,材料设备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送检,以上所有费用包含在总价内;

3)负责本工程整体消防验收含建筑、装修等工程,负责与本工程消防验收所有相关验收项目(建筑、装修等)的总协调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含建筑、装修等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消防验收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建筑、装修、设备等工程中消防验收内容不满足验收条件的在施工过程中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消防部门的罚款由投标人承担。同时组织邀请消防相关验收部门不少于两次以上,对本项目工程进行消防预验收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消防部门的罚款由投标人承担;

4)无条件配合B、C组团消防项目整体的验收工作,出现不配合情况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出现不配合情况,每次扣除5万元;

5)提供本工程消防竣工蓝图8套;

6)为完成验收所产生的相关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总价内,招标人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C、以上所述的招标范围及介绍只是概括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投标人应研究其它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特别是图纸、图纸会审纪录、设计单位算关于图纸问题的回复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发包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招标人与总包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去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所有的图纸、文件等资料以涵盖范围全面、严格的为准。

D、招标人在招标完成后和施工过程中有权对施工图纸进行设计变更,工程量可能会大幅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或减少10%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时已知晓并接受招标人在招标完成后和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纸进行设计变更。投标人同意并接受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造价等于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乘以投标单价,其余工程量投标单价(中标价)保持不变,投标人不因工程量的大幅增加或减少而调整投标单价(中标价),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进度款的支付,并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在收到变更图纸后一个月内完成设计变更预算的上报,积极配合招标人在两个月内完成设计变更预算的审核工作。

E、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要求按指定品牌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参照招标材料(设备)样板的档次及规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采购;招标人未要求按指定品牌采购的,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材料(设备)样板的同等档次、规格要求采购,投标人在采购前,应先将所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样板及相关样板的品牌、规格、档次等资料向招标人送审,招标人书面审批通过后投标人才能进行采购。

F、以上承包范围招标人有权在施工过程中取消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2.5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湖南省外企业须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分公司,或者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查询记录或者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在国内新建住宅小区含附属商业消防设施(工程已完成验收且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经验(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合同无法证明规模或工程类型的,需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与项目所在地消防行政管理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工程能顺利验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直接控股的自然人股东(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其股东信息的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8年5月11日至 2018年5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 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9室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本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资料外,还需要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联系电话及购买人的社保证明(上述资料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可登录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tc.com/),在报名管理中提交,等招标方确认。)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资料电子邮箱时间戳为准,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后的报名不再接受):

说明:以上提供的报名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承诺能够提交原件核对。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都视为资格不符。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现场报名。

投标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www.sztc.com/ 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投标人完成注册信息后提交审核,需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审核(提交后半小时间内审核通过),联系电话:郑先生:400-616-6620。

特别说明:1)报名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是否符合第3.1款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购买招标文件的初步条件。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意见为准。2)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不作为评标评审的依据,需在投标文件中重新提供,未提供者视为不符合要求。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财务电话,陆小姐(标书费审核)0755-83500092,朱小姐(投标保证金审核及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回审核)0755-8350089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15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本项目投标人可现场或邮寄递交投标文件,但须自行对文件的密封情况负责,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密封不合格的文件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www.szt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北路振业城营销中心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邮    编:410205                  

邮    编:518000         

联 系 人:罗工                

联 系 人:吴俞辉、米天昊                        

电    话:13975884592         

电话: 0755-83500268、15019420586;、0755-22657269、18817771676

传    真:                      

传    真: 83500508                      

 

邮    箱:371160620@qq.com

邮  箱:    1093867675@qq.com

网    址:www.sztc.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    11002982389701         

                              

(注:如贵司为一般纳税人,购买文件前须补充如下增值税开票信息:公司全称、纳税识别号、公司注册地址、办公电话、开户行、开户账号、联系人及电话,请将相关资料word或excel可编辑版本发至QQ邮箱:1820572815@qq.com,谢谢!内容请仔细核对,以免无法开具发票或无法错票核销。)

说明:请投标人缴纳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招标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标书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