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440300201801170001001 |
标段名称: | 高新园29-15地块(人才公寓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二次)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18-06-04 17:00 |
招标部分估价: | 219 万元 | 计划总投资: | 80040.7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配合(如用地相关手续的配合)、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EPC招标配合和图纸审核(含提供EPC招标设计图、投资估算、招标技术要求等招标配合及相关设计交接、后续技术把控)、方案报建配合、装配式建筑构件方案图设计等,详见设计任务书。主要内容为: 1、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含地下室和人防),建筑构造做法;结构初步方案、机电初步方案(提供设备系统参数、电梯设备系统参数及上下交通人流的组织方案)、智能化初步方案;装配式建筑构件初步方案;户内及公共部位精装修概念设计、园林景观概念设计; 2、满足报批报建相关要求, 提供满足报建要求的图纸和文件;协助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直至方案报批通过等相关事宜; 3、招标所需的技术要求和说明等相关文件的编制;以及报批报建所需的评审资料、会务及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等; 4、 满足与本阶段设计有关的绿色建筑、人防、消防和海绵城市等的设计研究工作; 5、 对EPC提供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核(从方案设计落实情况进行把关); 6、明确铝合金型材厚度、表面工艺要求及玻璃类型、厚度等性能参数; 7、明确户内及公共部分装饰方案设计及装饰风格,提供主材选型样式、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标准等; 8、入口大堂、架空层、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及住宅户内全部装修方案设计,应满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人才住房户型面积和户内装饰装修设计指引的通知》(深建规建〔2017〕1号)中装饰装修设计要求,完成相关户型面积种类人才房的装修方案设计,提供主材选型样式、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标准等(户型构成和比例以新区住建局研究批复为准); 9、出具施工图精细化审图报告; 10、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工作。 |
招标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 方案设计 ); |
主要投标成果: | 模型; 展板; 演示文件;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区南区 |
评标方法: | 记名投票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保证金: | 3 万元 |
投标周期: | 30 | 投标补偿: | 对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入围的正式投标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中标人将被赋予本项目设计合同,不予补偿; 2、进入定标环节但未中标的2名正式投标人各获得8万元落标补偿费; 3、未进入定标环节,但入围评标环节且评审合格的正式投标人各给予5万元落标补偿费; 每个落标的投标人不累加计算补偿费。 正式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投标环节且未被否决投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方可获得补偿金,否则将不予补偿。所有补偿金均含税,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境内增值税专用发票。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项目概况: | 无 |
企业资质要求: | 无 |
其他资质: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