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分局执法办案场所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2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项目编号:0658-18001A11198
2.项目名称:大鹏分局执法办案场所改造项目
3.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缉私局
4.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缉私局大鹏分局执法办案场所改造项目。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陆拾柒万伍仟贰佰肆拾元陆角柒分(¥675,240.67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到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www.sztc.com)注册,且在招标机构登记并下载了招标文件。
(2)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有关规定,供应商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声明函),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5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提供声明函);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5年5月1日至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止)内无受行政处罚、红黄牌警示和不良行为记录,且不处于停止投标处罚期(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统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为本项目整体采购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 磋商文件的获取:
(1)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17:30前(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登陆网站(http://www.sztc.com),下载招标文件(订购前须确保在www.sztc.com网站已注册会员,如未注册,请登陆http://www.sztc.com/gyssc/17414.jhtml页面了解如何免费注册会员)。
注册完成后,由平台工作人员审核(提交后半小时间内审核通过),联系电话:400-616-6620。
(2)本项目免招标文件订购费。用户仅需支付电子招投标服务费即可参与项目。
(3)电子招投标服务费:500元,支付成功后由平台方开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如需纸质发票,系统将在支付成功后由平台方于一周内将纸质发票寄出,邮费到付。
(4)缴费成功后请供应商务必下载招标文件,如因未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投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缴纳费用前务必核对报名信息与所报项目,费用缴纳成功后恕不退还。
注:供应商可登录http://www.sztc.com/cwzfxz/19993.jhtml了解如何支付电子招投标服务费。
7.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统一踏勘现场,如供应商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
8.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6月4日9:30: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18年6月4日10:00: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621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文件的答疑及澄清
(1)供应商质疑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17:3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2)供应商质疑资料提交方式通过www.sztc.com网站登录后在对应项目(投标管理/我的项目中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操作,进入项目主控台中“招标文件澄清管理”)进行递交,文件需要上传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本文件。并电话0755-83510732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如上传及下载系统中的疑问,请咨询:400-616-6620。
(3)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截止时间:2018年6月1日17:30(北京时间),澄清文件盖章扫描件将在www.sztc.com网站统一发布,招标人的澄清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平台下载相关文件(投标管理/我的项目中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操作,进入项目主控台中“招标文件澄清管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下载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深圳海关门户网,各公布渠道网络信息不一致时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sztc.com)内容为准。
11.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缉私局
地址: 盐田区盐田港进港二楼大鹏海关三楼
联系人:刘贤明、闫磊
联系方式:0755-84399759、25292023
采购人投诉电话:0755-25292023
采购人监督电话:0755-25291269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成铭、黄杉杉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邮政编码:518040
电 话:0755-83510732、18088660718或 0755-22965602、15863132687
传 真:0755-82157995
公司网址:www.sztc.com
E-mail:1320787430@qq..com
请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请各供应商在【综合办公】的【常用文件】中下载招采进宝深圳招标云-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按照要求和造作步骤将保证金缴交的详细情况填写完整。
(注:如贵司为一般纳税人,购买文件前须补充如下增值税开票信息:公司全称、纳税识别号、公司注册地址、办公电话、开户行、开户账号、联系人及电话,请将相关资料word或excel可编辑版本发至QQ邮箱:1820572815@qq.com,谢谢!内容请仔细核对,以免无法开具发票或无法错票核销。)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