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 2017年至2019年生产物资(工业气体)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16-10-12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  深圳地铁 2017年至2019年生产物资(工业气体)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采购  深圳地铁 2017年至2019年生产物资(工业气体)物资及质保等相关服务。

1.2项目范围

    深圳地铁 2017年至2019年生产物资(工业气体)

1.3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预计2017年起至2019年合同结束。

1.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文件:单个项目包整包比价,在满足商务技术要求的情况下,业主与报价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以谈判后最终报价最低中选为原则。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说明)
  2. 报价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资质.
  3.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深圳地铁自2011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地铁进行诉讼、仲裁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

1.7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采购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物资中心(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301室)。

1.9领取采购文件时间

 2016 10    10 日至  10   1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6 10 27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物资中心(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301室)。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1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气体厂商不设报价保证金

1.12其他注意事项

  1. 取得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2.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4.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301室物资中心采购管理部

传真:0755-88960558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59189          联系人: 顾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