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1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的委托,对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8711K11700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17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限 |
1 | 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 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 | 26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2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 | 56 | ||
3 | 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杨和司法所 | 7 | ||
4 | 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明城司法所 | 14 | ||
5 | 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更合司法所 | 14 | ||
合 计 | 117 |
1、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磋商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磋商报价将被拒绝。
3、详细技术要求及需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合格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磋商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磋商截止时间:2018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223号高明国际车城B栋二楼开标室(即何族车城B栋二楼开标室)(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7月24日9时30分至2018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时间:2018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223号高明国际车城B栋二楼开标室(即何族车城B栋二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2172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939009
传真: 0757-83939018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黎小姐 、潘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8669881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