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园29-15地块(人才公寓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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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园29-15地块(人才公寓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高新园29-15地块(人才公寓项目)项目编号:44030020180117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园29-15地块(人才公寓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项目编号:440300201801170002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07月14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6日17: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7日17: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1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南山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经办人:花工
    办公电话:0755-86705504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张工、陈工




    办公电话:22216621、13760237036、83500923、17099980337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00201801170002001
    标段名称:高新园29-15地块(人才公寓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08-06 17:00
    工程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区南区
    招标部分估价:254.56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将于方案设计完成后,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发包。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招标控制价编制、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核、施工过程中造价管理(含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变更签证的价款审核)、结算审核及驻场服务等全过程造价咨询,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协助招标人对承包人的招标进行审核,并配合招标人做好专项工程招标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招标人完成目标成本编制; 2、概算编制,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 3、根据招标人要求,协助招标人完成土石方、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招标工作,包括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招标答疑等与招标相关的各项工作; 4、EPC总承包招标控制价编制,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承包人的招标进行审核; 5、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核; 6、计算主要材料的抽量及类比分析,审核主要材料价差调整; 7、各阶段的比选方案的经济测算; 8、工程结算审核并报审计部门审核; 9、项目后评估及项目建设经济指标编制工作; 10、参与项目管理过程与成本管理相关的会议,配合招投标答疑,审核工程进度款,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的鉴定与索赔,参与图纸会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1、根据招标人要求,协助招标人做好专项工程招标工作; 12、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其他日常相关工作。 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范围含各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土石方、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单独招标,需根据施工图编制清单及预算,配合甲方做好招标各项相关工作)、给排水、强弱电(含变配电)、智能化、通风空调、消防、电梯、燃气、精装修、幕墙、泛光照明、标识、室外配套、园林景观、市政接驳等,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专业工程。 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任务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序号文件名

    温馨提示:

    • 7、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同时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 4、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