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巴士集团车辆维修材料分类打包采购项目 (2016年第四批)资格预审申请(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02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车辆维修材料分类打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深圳巴士集团车辆维修材料分类打包采购项目(2016年第四批次)(具体清单见附件)
二、招标人:
名称: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
邮编:518036
三、招标信息发布平台:
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联系人:张艺龄、秦映飞
联系电话:0755-22215284或83500098
电子邮件:zhangyl@sztc.com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必要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资格的法人公司(不接受联合体);且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申请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如投标人非产品生产厂家或其下属销售公司,则要求其注册地和办公经营场所仅限深圳地区工商注册;
3、2014年度财务情况须满足以下要求(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序号 |
财务状况 |
指标要求 |
1 |
企业注册资金 |
不低于100万元 |
2 |
企业净资产 |
不低于50万元 |
3 |
企业利税(利润和税收合计) |
不低于10万元 |
4、须提供2014年度完税证明文件。
5、对特定标包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该标包涉及品牌产品生产厂家(含生产厂家销售公司),或其授权经销商。
授权经销商须提供该标包涉及品牌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销售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提供的书面授权书、委托书、合同或其它证明文件)。非生产厂家一级授权的,需提供上一级经销商所持有的生产厂家授权文件。原则上,投标人必须是该标包涉及品牌产品生产厂家的一级或二级授权经销商(二级授权经销商须有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或认可文件)。
6、全面响应我司资格预审文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下述标的要求的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证明。(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暂不提供,发放标书再明确。)
投标保证金(元) |
50,000 |
2、投标保证金的处置方式: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转为签约保证金;双方正式合同生效之日起,该签约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双方合同完成履行完毕且无任何纠纷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方将在开标结束90天(即投标有效期)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2016年11月2日起至2016年11月23日16时止。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格式文件和相关附件的获取可咨询联系人,登记通讯方式后通过邮件方式发送。
联系人:张艺龄;联系电话:0755-22215284;电子邮件:zhangyl@sztc.com
七、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时间、地点
1、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自2016年11月16日9时30分起至11月23日时止。
2、递交资格预审资料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0A。
八、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时间
招标人将在2016年12月20日18时前向提交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获得投标资格。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十、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根据后期发出之招标文件执行。
十一、公告的发布及有效期: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于:
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bus.com.cn)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ztc.com/)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截止日有效,但超过本公告所要求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截止时间递交材料的申请人将被拒绝投标且须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十二、特别说明:
为保证采购效率。经公开招标当应标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满足2家时,转为竞争性商务谈判,应标有效投标人仅有1家,该标包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附件1:材料分类打包目录(2016年第四批次)
附件2:投标申请人须知(深圳巴士集团车辆维修材料分类打包采购项目)
招标人: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发布平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