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古绣品(苏绣)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6-11-07一、采购人:孙中山故居纪念馆
二、采购项目编号:0658-1601SZTC6364
三、采购项目名称:复制古绣品(苏绣)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848,000.00元
五、拟采购货物的说明
孙中山故居纪念馆为国家一级博物馆,是国家 AAAAA级旅游景区。为贯彻国家文物局《关于提升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中山市政府正式立项“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基本陈列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作,丰富拓展馆内基本陈列展示的内容,提升陈列展览的质量,扩大影响力和传播力,拟在展览相关环节中展示一套古绣品复制件。该绣品使用苏绣真丝单面绣工艺制作,共1套2件。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绣品原件不仅是文物,亦是精美的苏绣艺术品,图案繁多精美,绣工细致独特,复制工艺复杂。其复制件须由具备刺绣文物复制能力、有充足经验的刺绣团队承接,始能保证复制件的质量和水平。
苏州顾文霞大师苏绣工作室有限公司的刺绣团队由苏绣国家级的非遗传承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顾文霞领衔。顾文霞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至今一直在修复故宫馆藏刺绣文物,是我馆目前了解到唯一一位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刺绣文物复制研究工作的大师。因其在继承苏绣优秀传统等方面的卓越贡献,1994年国务院授予其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称号。顾文霞不仅有能力,亦有丰富经验,是本项目承接人的不二之选,故我馆拟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时间须包含2013年11月至本公示发出之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供应商必须具备复制刺绣文物的能力、经验(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的刺绣团队必须由苏绣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高级工艺美术师领衔(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苏州顾文霞大师苏绣工作室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养育巷334号二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__杨林花 工作单位 中山市技师学院 职称 高讲
2.专家2姓名 吴晓红 工作单位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职称 高教
3.专家3姓名 陈桂贤 工作单位 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职称 高级工程师
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经研究,认为该项目具有以下特点:1)本次采购的古绣品(苏绣)复制件的质量要求高,其复制工艺复杂,难度高;2)必须委托由具有相关经营能力、高质素人才团队和丰富经验的单位承接;3)目前只有苏州顾文霞大师苏绣工作室有限公司具有文物复制能力和丰富经验。综上所述,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自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孙中山故居纪念馆
联系地址 :广东中山翠亨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曼芬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0-28158356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89863
传真号码:0760-88330182
(三)财政部门:中山市财政局
地址 :中山市兴中道63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0760-88266137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2016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