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初步勘察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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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初步勘察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项目编号:44038720180076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初步勘察招标项目编号:440387201800760003
    工程类型:勘察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08月18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5日17: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5日17: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0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经办人:安工
    办公电话:0755-8821081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张工、潘工、陈工




    办公电话:0755-22216621、13760237036、0755-22650101、13725592155、0755-83500923、17099980337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87201800760003001
    标段名称: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初步勘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09-25 17:00
    招标部分估价:52 万元计划总投资:34013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地质初步勘察和土壤氡浓度检测。
    工程地址:长圳二期项目位于光明新区光侨路以南、科裕路(规划中)以西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1 万元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业绩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序号文件名

    重要提示:

    •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 9、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 8、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开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6)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电子扫描件的,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 (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2)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 6、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企业信息备案相关栏目;

      (2)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服务”中《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3)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服务”中《电子招投标服务注册指南》;

      (4)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首页点击“我要投标”并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在线填写、保存。

    • 5、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提交的申请资料。

    •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登记。

    •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