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场馆灯具及场馆零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11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场馆灯具及场馆零星采购(招标编号:ZHGJ2018-304)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8-304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场馆灯具及场馆零星采购

三、采购预算: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捌拾陆万捌仟零捌拾叁元叁角玖分(¥868,083.39),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场馆灯具及场馆零星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交货至用户指定地点,并且完成安装及相应设备调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次投标不接受单位的联合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2日起至2018年10月1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1日14:30-15:00 (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开标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15:00 (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日15:0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开标室。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

(2)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少明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2510629

(4)采购单位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65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俊恒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2(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