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买无人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09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买无人机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fsganb20180904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买无人机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35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01 |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买无人机 |
1、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详细采购需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及报名流程完成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起止时间: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记报名流程
(1)下载项目报名表(下载链接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左下方);
(2)填报项目报名表及扫描下述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将项目报名表和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邮件到(fsslzb845@163.com),邮件名称注明“购买无人机项目”。
(4)收到邮件回复即完成报名登记,若发送报名登记邮件的次日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致电话0757-83921423苏小姐或0757-83939012伍先生咨询。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合格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15时30分。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佛山市公安局)会议室(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15时00分至2018年11月19日15时30分)。
九、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11月19日15时30分。
十、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佛山市公安局)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6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
地址:佛山市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962895
传真: / 邮编: 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0757-83921423
传真: 0757-83939018 邮编: 528000
注意事项: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内部采购规范相关要求,已成功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视为失信,三个月内不得参与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累计两次的,将直接列入失信供应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再参加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报价活动。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重视!已成功报名确因不可抗拒力而未能到场报价,须于开标前一日明确告知,经同意后方可视为无失信责任。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