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5] 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公告

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15
  • 提示:该工程为交易中心新系统中工程,请登录投标子系统办理相应投标业务。

  • 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第三方监测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项目编号:44038720180076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标项目编号:440387201800760006
    工程类型:勘察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11月14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4日17: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4日17: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9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经办人:安工
    办公电话:0755-8821081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张工、潘工、陈工




    办公电话:0755-22216621、13760237036、0755-22650101、13725592155、0755-83500923、17099980337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87201800760006001
    标段名称: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第三方监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12-04 17:00
    招标部分估价:172.44 万元计划总投资:34013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根据《深圳市深基坑管理规定》、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图纸,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前,项目基坑边3倍基坑深度或者3倍降水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及场地等进行裂缝及结构体系调查;支护桩顶部水平位移、竖向位移;基坑顶水平位移、竖向位移;桩后土体竖向位移;深层水平位移;地下水位;锚索拉力;管线位移等监测点埋设和监测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侨路以南、科裕路(规划中)以西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3 万元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 3、投标人不得与被监测项目的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和经济利害关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序号文件名

    重要提示:

    •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 9、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 8、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开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6)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电子扫描件的,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 (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2)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 6、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企业信息备案相关栏目;

      (2)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服务”中《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3)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服务”中《电子招投标服务注册指南》;

      (4)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首页点击“我要投标”并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在线填写、保存。

    • 5、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提交的申请资料。

    •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登记。

    •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