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中山”数字电视平台维护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8-11-19

一、采购人:中山市文化馆

二、采购项目编号:0658-18001B12997 

三、采购项目名称:“文化中山”数字电视平台维护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五、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一)拟采购项目性质:“文化中山”数字电视平台维护服务

(二)项目需求

 1、平台维护

 “文化中山”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内容包括:

门户概况、文艺演出、文艺精品、文化课堂、民俗文化、文化群星、志愿社团等7个栏目。“门户概况”是介绍“文化中山”的基本概况;“文艺演出”是展示各类演出的精彩视频,下设市民大舞台、合唱活动、爱朗读大赛、艺术花会、绿色暑假缤纷文化活动等子栏目;“文艺精品”是展示获市级及以上的各类戏剧、舞蹈、音乐的作品视频以及书法、摄影的作品照片,下设戏剧类、舞蹈类、音乐类、美术书法摄影类等子栏目;“文化课堂”是品牌公益讲座点播区,下设艺术之门、香山讲坛、广场舞面对面等子栏目;“民俗文化”是对中山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民俗文化进行展示和宣传,下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风情等子栏目;“文化群星”是展示中山文化名人的资料、图片等;“志愿社团”是展示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志愿活动等等。

  此项目同步在广电U点家庭服务器平台上全覆盖。

 2、资料编辑加工

  对“视频、音频、图片及文字” 进行进一步的加工整理,确保导向正确、质量过关。

 3、宣传推广

 不定期制作门户宣传片在数字电视导视频道播出,并通过微博、微信及在其平台发布广告对门户进行宣传。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在有线数字电视服务的经营地域上具有唯一性,也是“文化中山”数字电视平台的建设单位。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城区城桂路1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序号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谢桂娴

中山市东区中学

一级老师

2

王乾蕾

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高级工程师

3

李剑钊

中山电力设计院

中级工程师

 

  专家论证综合意见: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在有线数字电视服务的经营地域上具有唯一性,也是“文化中山”数字电视平台的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拟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自2018 11 19日至2018 11 26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山市文化馆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0)88263708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联系人:何先生、林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83760

  传真号码:0760-88330182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