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30] 光明A511-0037宗地项目建筑方案设计项目公告

光明A511-0037宗地项目建筑方案设计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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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明A511-0037宗地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光明A511-0037宗地项目项目编号:44030020180299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光明A511-0037宗地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招标项目编号:440300201802990001
    工程类型:设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8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8日17: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3日17: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5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经办人:安工
    办公电话:0755-8821081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张工、陈工




    办公电话:0755-22216621、13760237036、0755-83500923、17099980337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00201802990001001
    标段名称:光明A511-0037宗地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12-08 17:00
    招标部分估价:129 万元计划总投资:7293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一、招标范围:前期设计配合(如用地相关手续的配合,基坑支护设计配合)、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EPC招标配合和图纸审核、方案报建配合、装配式建筑构件方案图设计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 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方案深化设计; 建筑方案深化设计(含地下室和人防),建筑构造做法(包括明确铝合金型材厚度、表面工艺要求及玻璃类型、厚度等性能参数);结构初步方案、机电初步方案(提供设备系统参数、电梯设备系统参数及上下交通人流的组织方案)、智能化初步方案;装配式建筑构件初步方案;裙楼外立面建筑方案及深化设计、公共部分精装修概念设计(需精装修专业)、户内精装修概念设计(需精装修专业)、园林景观概念设计; (二) 方案报建配合,满足报批报建相关要求, 提供满足报建要求的图纸、文件和评审资料;组织会务及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直至方案报批通过等相关事宜; (三) EPC招标配合(含提供EPC招标设计图、投资估算、招标技术要求等招标配合及相关设计交接、后续技术把控)、基坑支护设计配合等工作; (四) 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精细化审图。对EPC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核,落实方案设计要求;对EPC单位的施工图进行精细化审图,确保建设标准不低于招标要求,确保不出现影响使用的等设计错误。 (五)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工作。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 方案设计 );
    主要投标成果:模型; 展板; 演示文件;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以北,科新路以东
    评标方法:记名投票法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2 万元
    投标周期:30投标补偿:对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入围的正式投标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中标人将被赋予本项目设计合同,不予补偿; (2)进入定标环节但未中标的2名正式投标人各获得8万元落标补偿费; (3)未进入定标环节,但入围评标环节且评审合格的正式投标人各给予5万元落标补偿费; (4)正式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投标环节且未被否决投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方可获得补偿金,否则除招标人允许外不予补偿;所有补偿费均含税(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入围投标人的方案成果文件其所有版权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在支付完投标补偿金后,有权使用该方案中的部分或全部要素,且拥有其设计成果版权以及相关权益,但不得转让与第三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必须亲自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等设计核心工作,以及专家评审会汇报、招标人要求的重要汇报会等工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必须亲自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等设计核心工作,以及专家评审会汇报、招标人要求的重要汇报会等工作;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附件信息

    序号文件名

    重要提示:

    •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 9、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 8、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 6、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 5、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提交的申请资料。

    •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登记。

    •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