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磊自动化LED功能性及特殊照明封装及光源项目(一期)装修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24

项目编号:0658-18711O10004/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源磊自动化LED功能性及特殊照明封装及光源项目(一期)装修工程(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福建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尧溪路3号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5号楼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涉及5号楼第1、2、5层的装修工程,每层建筑面积约11071.10平方米,共33213.30平方米,用于生产SMD、灯丝等LED封装产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施工工程,机电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专业承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包括厂房装饰施工,强电,自控,净化空调系统,一楼大堂设计,消防施工、检测及报验等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880元人民币。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设计单位:广东良实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以上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为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3.4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评标环节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自行核查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将“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中要求的资质响应证明文件放入资格文件中,资格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

4. 招标文件的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2490000秒至20181228170000秒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标书1000,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5.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尧溪路3号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5号楼,自行踏勘、测量。

6.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2018年122910时00分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等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向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递交,逾期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2018年12将答疑结果在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8.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0万元人民币

8.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0658-18711O10004/01-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无法辨别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9.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1149时00分。

9.2. 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149时30分。

9.3. 开标(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由投标人代表必须携带授权书或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

9.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10.2.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ztc.com

11. 其他要求

1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2.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11.3.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社区第四工业区A十五栋

邮编:518000

 话:0755-29785901,传真:0755-29785685

联系人: 王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3层

邮编:350025  话:0591-83715790转806,传真:0591-83715076

邮箱:710998956@qq.com

联系人:小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