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11号线1117号车返厂修复项目
发布日期:2018-12-25附件2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深圳地铁11号线1117号车返厂修复项目》属《运营总部生产经营采购管理办法》第10.6.3条规定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地铁11号线1117号车返厂修复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642.66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 深圳地铁11号线列车原生产商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在“12.6”事件中深圳地铁11号线1117号车受损严重需进行修复。本项目需对受损部件进行拆解、更换、检测及修复,以恢复该车与原有列车状态一致为目的,参照新车采购标准进行监造、出厂验收、新车预验收工作,并按照新车验收标准对整列车进行调试验收。 |
拟定供应商名单: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在“12.6”事件中,深圳地铁11号线1117号车受电弓,11178节车司机室、车体、二位端车钩、空调、电缆、紧固件及连接器等部件受损严重,需进行更换;其他车钩、客室、转向架、高压箱、蓄电池、充电机等设备存在不同程度受损,需进行修复。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地铁11号线列车生产厂家,熟悉列车整体结构及控制原理,且拥有成熟的列车生产制造工艺,完善的列车调试、功能验证策略,具备修复1117号车的综合能力。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可以保证所有修复中所需备件均与原列车使用备件一致,可以保障备件质量。 综上,考虑到列车修复质量,以恢复该车与原有列车状态一致为目的,为满足设备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保证所需备件均与原列车使用备件一致,本项目拟委托给深圳地铁11号线列车原生产商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进行返厂修复,项目满足《运营总部采购管理办法》第10.7.1条第3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要求。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 传真:0755-88960228 邮编:518040 电话:88960178 联系人:李工 |
备注: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