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地块1号楼A座十二层装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29

1.招标条件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绿岛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B1地块1号楼A座十二层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绿岛湖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庄镇绿岛湖都市产业区1号楼A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的建安费投资估算约为158万元。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节假日顺延。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本工程招标范围为B1地块1号楼A座十二层装修工程,位于南庄镇绿岛湖都市产业区B1地块1号楼A座,拟在大楼十二层实施装修安装工程、监控系统、智能会议室等,涉及改造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

本工程的具体建设内容以B1地块1号楼A座十二层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

2.4.2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为  1527504.20 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按综合单价承包。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登陆系统后查询的建筑行业企业信息(须包括“企业状态”栏)、资质类别、变更记录及年度考评记录。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该项目负责人必须专职负责本合同工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参与其他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不得因其它项目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7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8施工员至少1名,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或资格证或培训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5.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30日08时30分起至2017年1月6日17时3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5.2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5.3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4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5.4.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4.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可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上查询打印,应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主要负责人、资质类别、专业技术人员、考评记录(应包含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具体变更内容)等信息】。

5.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对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接受其投标报名不代表招标人已认可该投标人满足上文第4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材料,并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为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传递,下同)予以答复。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答疑)文件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予以书面回复收悉【请在澄清(答疑)文件盖章页由法定代表人或报名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将该文件采用传真或发送扫描电子邮件的方式回传给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收悉确认。下同】。该澄清(答疑)文件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收悉并经招标代理机构催告后仍不作为的,将视为已放弃对该澄清(答疑)内容的质疑权,并视其投标已充分考虑了该澄清(答疑)的内容。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随机合理低价法。

10.4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有关要求已于合同专用条款中列明,各投标单位须认真阅读。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人提交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不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绿岛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禅城区

联系人:彭小姐

电  话:0757-82529512

传  真:0757-82529512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联系人:区工、邓工

电  话:0757-83939019、83927022

传  真:0757-83939009

电子邮件:shenlian-3@163.com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