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0] 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2019年第三方监督评估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2019年第三方监督评估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9-01-10

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2019年第三方监督评估咨询服务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44030320180018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2019年第三方监督评估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44030320180018001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12月30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9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9日18: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4日18: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经办人:朱工
办公电话:0755-2566604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贺绍景




办公电话:83500422、8350322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0320180018001001
标段名称: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2019年第三方监督评估咨询服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01-19 18:00
工程地址:深圳市罗湖区
招标部分估价:336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服务范围为对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建工程进行周期性监督评估及驻场咨询服务。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且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为保证本质量安全评估咨询服务的真实性和独立性,本项目应由第三方独立完成,凡正在参与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或与其有隶属关系的企业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序号文件名

温馨提示:

    • 7、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同时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 4、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 (1)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不组织招标会;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统一答疑,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

    •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投标企业的投标员指纹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指纹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员指纹登记。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注:本项目公告以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