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公益广告(电视台、电台等)宣传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9-04-28

一、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二、采购项目编号:0658-19711B10607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公益广告(电视台、电台等)宣传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引领新时代文明风尚,围绕中山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类重大主题宣传,中山市委员会宣传部拟计划在中山市范围内,以公益广告为载体,依托中山广播电视台全媒体(电视、电台、线下传播渠道、新媒体)传播渠道为载体,全年不间断地制作宣传,为新时代中山跨越式发展奠定良好的舆论氛围、社会凝聚力。具体如下:

  1、在中山广播电视台各电视频道(公共频道、综合频道、教育频道、翡翠频道)播出公益广告不少于5960次。该项预算金额约为:¥4,000,000.00。

  2、在中山广播电视台各电台频道(FM88.8、FM96.7)播出公益广告不少于5036次。该项预算金额约为:¥2,000,000.00。

  3、在公共信息系统播出公益广告不少于1000次和在户外大屏(博览中心大型LED)播出公益广告不少于20周。该项预算金额约为:¥1,000,000.00。

  4、在中山广播电视台各新媒体资源(中山手机台、《城市零距离》微信公众号、《中山新闻》微信公众号、《Happyradio快乐888》微信公众号)投放不少于140期或者辑公益宣传内容;新媒体创意开发发布公益宣传不少于30个。该项预算金额约为:¥1,000,000.00。

  5、策划创作制作三个大类别每一类产出不少于五组视频。该项预算金额约为:¥2,000,000.00。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本项目为公益性政策宣传类项目,对宣传媒体的选择,客观上要求以“政治敏感性高、刊播安全性高、影响力大、宣传覆盖面广”为选择依据。

  1、中山播电视台是权威的党媒,政治性强,有公信力,刊出安全,导向把关正确,资源丰富有影响力,是重要的宣传思想阵地。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为广播电视宣传的重要方面,对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主义良好风尚, 构建和谐社会,传播社会正能量,提高舆论宣传的引导力、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山广播电视台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广东声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广播电视台的唯一所有总代理权,上面投放的频道频率新媒体都是自有媒体资源。可同时整合线上媒体、户外媒体等多个渠道的广告投放,进行专业的宣传统筹策划,实现工作效率的最大化、价格最优化、最合理。

  2、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的要求,近年来,中山广播电视台始终坚守党媒的公益本位,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紧扣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特有的创作和传播资源,以公益广告为载体,推出了一大批导向正确、创意新颖、表现丰富的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用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体现时代精神,引领社会风尚、弘扬新风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出地方主流媒体的社会担当。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东声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城桂路1号2层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梁东妹 工作单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职称工程师

   2.专家2姓名蔡小云 工作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3.专家3姓名叶兴国 工作单位中山开放大学  职称讲师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1、为确保公益广告刊播安全性,选择属于党媒的宣传平台更符合项目需求;

   2、中山广播电视台是权威的党媒,政治性强,有公信力,刊出安全,导向把关正确,资源丰富有影响力,是重要的宣传思想阵地。中山广播电视台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广东声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中山广播电视台的唯一所有总代理权,对要求投放的频道频率新媒体都是自有媒体资源。可整合线上媒体、户外媒体等多个渠道的广告投放,进行专业的宣传统筹策划,能实现工作效率的最大化,同时具有最优的价格。

   综上所述,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4 月 28 日 至 2019 年 05 月 07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8986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63131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联系人:黄蔓丽

联系电话:0755-83710339

 

传真:0755-83197011

邮编:518000

 

(三)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63131

 

传真:0760-88363131

邮编:528403

 

(四)财政部门:中山市财政局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63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266137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