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公益广告(报纸、网站等)宣传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9-04-28一、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二、采购项目编号:0658-19711B10605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公益广告(报纸、网站等)宣传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引领新时代文明风尚,围绕中山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类重大主题宣传,中山市委员会宣传部拟在《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中山日报APP等媒体投放系列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通过设计制作贴近生活、新颖美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并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形成规模,形成声势,形成广泛社会影响。
2、各个媒体投放公益广告预算金额如下:
1)《中山日报》约545万元;2)《中山商报》约110万元;3)中山网约200万元;中山日报APP约145万元。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本项目为公益性政策宣传类项目,对宣传媒体的选择,客观上要求以“政治敏感性高、刊播安全性高、发行量和影响力大、宣传覆盖面广”为选择依据。
中山日报社作为中山市的主流传媒单位,拥有中山权威的党媒资源,媒体受众覆盖中山各镇区,其下属全资公司(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中山日报APP等党报、党网的广告独家运营权,拥有较强的公益广告设计能力及权威的刊播平台,有助于确保公益广告刊播的覆盖群体广泛性、刊播内容的政治性及刊播安全。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1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黄志斌 工作单位 中山市公安局 职称工程师
2.专家2姓名刘伟 工作单位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职称中级工程师
3.专家3姓名梁慧敏 工作单位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职称高级会计师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1)为确保公益广告刊播安全性,选择属于党媒的宣传平台更符合项目需求;
2)中山日报社作为中山市的主流传媒单位,拥有中山权威的党媒资源,媒体受众覆盖中山各镇区,其下属全资公司(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中山日报APP等党报、党网的广告独家运营权,拥有较强的公益广告设计能力及权威的刊播平台,有助于确保公益广告刊播的覆盖群体广泛性、刊播内容的政治性及刊播安全。
综上所述,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4 月 28 日 至 2019 年 05 月 07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先生 | 联系电话:0760-8838986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小姐 | 联系电话:0760-8836313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
联系人:黄蔓丽 | 联系电话:0755-83710339 |
传真:0755-83197011 | 邮编:518000 |
(三)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 |
联系人:周小姐 | 联系电话:0760-88363131 |
传真:0760-88363131 | 邮编:528403 |
(四)财政部门:中山市财政局 |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63号 |
联系人:卢先生 | 联系电话:0760-88266137 |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