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公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25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公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9701G11053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公车租赁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 公车租赁     1年     94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应出具承诺书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出具承诺书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即日起至201981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5层506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包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人通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查),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供应商资格4、第5条承诺书原件盖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816  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5层506室(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开标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9816  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5层506室(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评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2-2881529        

传真:0752-2881502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5楼506室

邮编:516003

采购人: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先生

电话:0752-2566020         

传真:0752-2566020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苏屋墩路12号

邮编:516001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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