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相关基础业务用房改扩建及修缮工程施工图审查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09市委党校相关基础业务用房改扩建及修缮工程施工图审查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市委党校相关基础业务用房改扩建及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 44030020190102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招标项目名称: 市委党校相关基础业务用房改扩建及修缮工程施工图审查 招标项目编号: 44030020190102004 工程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否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9年08月03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09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06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07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经办人: 向老师 办公电话: 0755-82768914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贺绍景、李家禅 办公电话: 0755-83500422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44030020190102004001 标段名称: 市委党校相关基础业务用房改扩建及修缮工程施工图审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08-09 18:00 招标部分估价: 19.74 万元 计划总投资: 8503.6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施工图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 招标范围: 施工图审查;
主要投标成果: 无 工程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 评标方法: 抽签定标法 定标方法: 抽签定标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保证金: 0 万元 投标周期: 无 投标补偿: 无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无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建设厅颁发或认定的,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一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 2、投标人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企业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无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无 重要提示: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8、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bgs/xxgk/tzgg_1/201808/t20180802_13821940.htm。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6、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关于资格预审类项目办理流程优化的通知》(http://zjj.sz.gov.cn/jsjy/zxsz/tzgg/zytz/201708/t20170817_8148171.htm)。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境外企业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开始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服务”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3)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服务”中《电子招投标服务注册指南》;
(4)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首页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以深圳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网站公告为准!